2020年03月17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3月10日
2020年03月17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羟布宗片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羟布宗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羟布宗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羟布宗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3月10日
2020年03月17日 发布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0年第30号)和《关于注销羟布宗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0年第31号),停止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和羟布宗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是磺胺类抗感染药,在我国上市的品种有磺胺二甲嘧啶片、磺胺二甲嘧啶混悬液、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适应症为脑膜炎球菌、肺炎球菌以及某些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感染,严重不良反应主要涉及皮肤及血液系统。羟布宗片为解热镇痛抗炎药,适应症为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及痛风,严重不良反应主要涉及血液系统。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评价,认为含磺胺二甲嘧啶制剂和羟布宗片风险大于获益,且临床均有替代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予以注销药品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