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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医院门诊药房何去何从?
2023-06-05 来源:湖南药事服务网 作者:李献忠


  2023年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进入5月份以来,广州、大连、武汉、四川、浙江等全国多地都相继出台了将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实施办法。2023年5月10日,湖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拉开了湖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最后一公里的改革序幕。

  一、逐步消除处方流转的壁垒。国家的通知规定要加强处方流转管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利流转到零售药店。为了实现顺利流转,各省市势必要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信息系统主动对接医保信息平台,消除信息“孤岛”现象,破除技术障碍,通畅全链条资金流和信息流。虽然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从医院流传出来的处方数量还很少,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系统对接完成,门诊统筹政策的逐步深化和完善,处方流转的口子越开越大是毋容置疑的。

  二、作为成本部门的门诊药房怎么办?随着门诊统筹持续发展下去,医院门诊药房的大部分药品转到零售药店是可预见到的,尤其是布局在大型综合医院周边的零售药店将为主要承接者。医院门诊药房保留少部分急救抢救药品即可满足需要,患者处方的其他药品会通过处方外流的形式流转到院外药房取药(患者在零售药店取药的报销比例更高),因此作为成本部门的院内门诊药房萎缩甚至取消是完全有可能的。

  三、处方流转带动医院药师的流转。未来,随着国家医保处方流转平台的建成和完善,具有医保统筹定点资质的社会药房,在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将会变得更加重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将会逐步延伸转移到社会药房,大部分医院门诊药房的药师岗位将会发生改变,一部分继续留在缩小版的医院门诊药房,一部分转到更加体现药师专业价值的用药咨询窗口,一部分与社会药房执业药师融合在一起为广大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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