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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药品失管涉毒犯罪——最高检发布麻精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2023-07-20 来源:检查日报 作者:记者:崔晓丽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5件检察机关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医疗从业人员成为药品失管涉毒犯罪的主体

  案例一是广东孙某贩卖毒品、强奸、传授犯罪方法,巫某文贩卖毒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该案系医务人员伙同他人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力月西(咪达唑仑)、地佐辛,部分药品被用于迷奸犯罪的恶性案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挖出传授犯罪方法、强奸、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线索,及时追诉遗漏罪行,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案例二是北京张某诈骗,周某等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该案医务人员张某为满足毒瘾,将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盐酸哌替啶(杜冷丁)、地佐辛开具在住院患者名下,后将药品拿走自用,该医院其他医护人员还违规向其提供上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及时追诉多名漏犯,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领域专项治理。

  案例三是福建方某等人贩卖毒品案。该案系多名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向贩毒人员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案件,犯罪行为隐蔽性强、社会危害大。检察机关在对医务人员贩卖精神药品犯罪严厉打击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案例四是河南李某君等人贩卖毒品案。该案中医务人员喻某才为非法牟利,在收受贩毒人员好处费的情况下,以虚构病患的名义从其所在医院套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贩卖给贩毒人员。检察机关在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医务人员教育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吊销被告人医师执业资格等手段,有效切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渠道。

  案例五是湖南肖某锋等人贩卖毒品案。该案是美沙酮维持药物治疗中心医务人员向吸毒人员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美沙酮。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提出意见,并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实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的办案效果,同时推动涉案医院美沙酮维持药物治疗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这批典型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多为医疗从业人员。这些人员涉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维持药物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涉案的医疗从业人员熟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属性,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与贩毒、吸毒人员相勾结,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套出,贩卖给贩毒、吸毒人员,有的甚至被用于强奸犯罪,社会危害非常严重。有的医疗从业人员违规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给吸毒人员作为毒品替代物使用。

  二是检察监督办案力度持续加大。办理上述案件时,检察机关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着重收集、审查判断涉及毒品犯罪的信息流、物质流和资金流等客观性证据,审查涉案人员对于毒品犯罪的主观明知。坚持引导侦查与自行侦查相结合,完善证据链条,夯实证据基础。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判断方面,综合运用逻辑和经验分析判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深挖关联犯罪,追捕追诉上下游犯罪,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三是推动源头治理效果显著。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能动履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监督。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配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吊销涉案医务人员医师执业资格,强化医务人员教育管理,推动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

  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问题,检察机关还准备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严厉惩治毒品犯罪。严厉惩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做到罚当其罪。持续加大对非法套购、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的查处力度,通过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等,精准指控犯罪,全链条惩治“上下游”等关联性毒品犯罪。

  二是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的工作合力。针对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与法院共同加强研究,明确司法适用标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三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在依法打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的同时,推动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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