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内还没有商品,赶快选购吧!
>
[查看详情]
各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使用,经审批或备案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方可使用中药配方颗粒。 [查看详情]
支持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1年11月1日起,不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湖南省药监局制定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我省上市销售,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 [查看详情]
原则上2021年10月底前,各省份要确定本省份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查看详情]
共发现 225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