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Depression)是一种常见的精神障碍,以持续的心境恶劣与情绪低落、兴趣缺乏、精力不足等为主要临床特征,常伴随认知和精神运动障碍或躯体症状等。根据抑郁发作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及重度。
抗抑郁药不仅能治疗各类抑郁症,而且对焦虑、强迫、慢性头痛、疑病及恐怖等都有一定疗效。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种抗抑郁药对抑郁症均有较好的疗效,一是传统的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疗效明确,因其作用位点多,故易促使多种不良反应,例如自主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不良反应。二是新型抗抑郁药较传统的抗抑郁药更为安全和有效,表现为起效快、镇静剂自主神经系统副作用少、过量时中毒症状轻,因此在临床得到广泛应用。包括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药(SSRIs)和非典型抗抑郁药。TCAs与非典型抗抑郁药较大的差别在于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的强弱。镇静作用强的抗抑郁药适用于激越性抑郁症,而镇静作用弱的药物更适用于精神运动性迟滞的抑郁症病人。 对于SSRIs这一新型抗抑郁药来说,并无特殊的适应证,但其几乎无镇静作用,安全性高,且服用方便,病人的依从性较好,得以临床应用广泛。
一、抗抑郁药的分类,由于化学结构及作用机制不同导致抗抑郁药种类繁多,但各有特点:
1、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中)属典型的抗抑郁药,有阿米替林、丙咪嗪、氯米帕明、多塞平等,由于不良反应多,目前不建议首选。
2、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药(SSRIs)有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左旋西酞普兰)等。该类药物以几乎无镇静作用,安全性高,且服用方便,患者依从性较好等优点,临床应用广泛。
3、5-HT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药(SNRI)有文拉法辛等。
4、去甲肾上腺素能及特异性5-HT能抗抑郁药有米氮平等。
5、5-HT受体拮抗药/再摄取抑制药(SARI)有曲唑酮等。
6、四环类抗抑郁药有马普替林等。
7、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有氯贝胺等。
8、其他的抗抑郁药有噻奈普汀、圣•约翰草提取物(贯叶连翘提取物)、阿戈美拉汀、米纳普林等。
二、抗抑郁药的用药原则:
1、个体化用药。药物治疗过程中须综合考虑患者症状特点、年龄、性别、躯体及精神状况、生理特点、药物的耐受性、有无并发症,根据以上情况制定合理的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2、从小剂量开始,逐步递增剂量。尽可能采用最小有效量,使不良反应减至最小,以提高依从性。
3、起效较慢。大多数抗抑郁药由于作用机制的原因,一般都起效较慢,需要4~6周方显效,因此要有足够耐心,切忌频繁换药。
4、抗抑郁药更换要谨慎。只有在足量、足疗程仍无效时,方可考虑换用同类另一种或者不同作用机制的另一类药物。换用另一类抗抑郁药时应该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利于原药物的清除,防止药物相互作用。例如氟西汀需停药5周才能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其他5-HT再摄取抑制药需2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在停用2周后才能换用5-HT再摄取抑制药。
5、单一用药。应极可能单一使用抗抑郁药,以避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只有在足量、足疗程单一用药无效时,方可考虑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抑郁药联合应用。一般情况下不主张联用两种以上抗抑郁药。
6、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不良反应。若患者经济条件允许,建议使用每日服用1次,不良反应较轻,起效相对较快的新型抗抑郁药。
7、应密切注意抗抑郁药与治疗其他疾病的药物之间可能发生的代谢性相互作用。
三、应用抗抑郁药的风险:
在严重抑郁状态患者中,使用抗抑郁药初期均有可能出现自杀观念的形成,使自杀倾向增加,或直接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或者使其他兴奋型精神症状的发生风险增加。许多国家对抗抑郁药都进行用药警告,如在初始治疗期间会增加儿童、青少年及18至24岁青壮年自杀想法和行为的风险等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