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安全用药科普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安全用药科普 > 安全合理用药常识 > 安全合理用药 > 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发布,保留了第一批的7个
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发布,保留了第一批的7个
2023-01-15 来源:国家卫建委 作者:医政司


国卫办医政函〔2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根据《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国卫办医函〔2021〕474号),我委确定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

  各地要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为工作目标,对纳入本目录的药品制定完善临床应用指南,明确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加强合理用药监管。《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中的药品纳入本《目录》的,按照要求加强重点监控;未纳入本《目录》的,应当持续监控至少满1年后可不再监控,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1月13日

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第二批中保留了第一批中的7个药品

  1.磷酸肌酸

  2.奥拉西坦

  3.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

  4.前列地尔

  5.脑蛋白水解物

  6.依达拉奉

  7.骨肽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4848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