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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函〔2017〕181号)
2017-12-07 来源:CFDA 作者:

2017年12月06日 发布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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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12-06 16:51新华社 发文《信广告还是信医生?这款年销售额7.5亿元的眼药是否欺骗了中国老人?》。

2、2017-12-06 中国青年报发文《被列入黑名单的莎普爱思依然是“神药”》;同日人民网转载。

3、2017-12-06 17:23:47 来源: 新华网 发文《从1.45元到59.8元 莎普爱思经历了什么?》

4、2017-12-07 07:07:4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起底“洗脑神药”莎普爱思:比进口眼药贵近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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