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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推动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稳步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更好保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附件:/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docx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