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05日 发布 |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万通筋骨片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通筋骨片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万通筋骨片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万通筋骨片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万通筋骨片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万通筋骨片说明书。 四、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关药品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万通筋骨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胀气、胃灼热感、腹痛、腹泻、便秘等。 全身性反应:胸闷、乏力、水肿、过敏反应等,有发热、寒战个案报告。 1.本品含制川乌、制草乌、制马钱子,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2.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使用,不宜长期用药。 4.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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