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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18〕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团卫生计生委:
为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我委组织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牵头制定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该指导原则将定期修订更新,指导临床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 附件: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