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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18〕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相关肿瘤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们组织对原发性肺癌等18个肿瘤病种诊疗规范进行了制修订,形成了相关肿瘤诊疗规范(2018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