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种名称:器质性精神障碍(非痴呆)
- 专科:精神科
- 疾病编码(ICD_10):F04/F05/F06/F07/F09
- 病种名称拼音首字母:QZXJSZAFCD
- 备注:第一诊断为器质性遗忘综合症,非酒精或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个性和行为障碍、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
- 适用医院:通用版
- 公示年份:2017
- 选择用药:选择用药:1.选择原则:
⑴根据器质性和躯体疾病诊断、患者临床特征、患者的耐受性和不良反应以及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遵循个体化原则,选择最适合患者的原发病治疗药物。
⑵根据精神行为症状特点、患者的躯体状况、患者的耐受性和不良反应,遵循个体化原则,选择必要的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心境稳定剂等。
⑶给予充分的非药物干预。
2.药物种类:
因原发疾病类型和精神症状特征不同而异。
3.药物剂量调节:
遵循个体化原则。在治疗开始后逐渐将所用药物剂量调整至有效剂量,根据患者器质性疾病状态和精神状态变化,兼顾药物耐受情况,确定最佳有效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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