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种名称:复治肺结核
- 专科:感染科
- 疾病编码(ICD_10):A15.028,A15.029
- 病种名称拼音首字母:FZFJH
- 备注:第一诊断为复治肺结核。
- 适用医院:通用版
- 公示年份:2016
- 选择用药:1.药物治疗:
⑴推荐治疗方案:2SHRZE/6HRE 或2H3R3Z3E3S3/6H3R3E3或3HRZE/6HRE(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S:链霉素)。强化期使用SHRZE方案治疗2月,继续期使用HRE方案治疗6月;或强化期使用HRZE方案治疗3月,继续期使用HRE方案治疗6月。
⑵若患者既往多次抗结核治疗或治疗失败,根据用药史选择二线抗结核药物制订经验性治疗方案。
⑶获得患者抗结核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后,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应转为耐多药结核病临床路径进行治疗;其他耐药类型患者根据耐药谱以及既往治疗史选择合理治疗方案。
⑷疗程一般8个月。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⑸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制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2.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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