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种名称:淋病
- 专科:皮肤科
- 疾病编码(ICD_10):A54
- 病种名称拼音首字母:LB
- 备注:释义淋病(gonorrhea)是指由淋病奈瑟菌(Neisseria gonorrhoeae,简称淋球菌)引起的主要表现泌尿生殖系统化脓性感染的一种经典的常见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淋球菌的原发性感染部位主要为男性尿道或女性宫颈管内膜,感染可从男性尿道播散至附睾、睾丸及前列腺,或从女性宫颈播散至输卵管、卵巢、盆腔。咽部、直肠和眼结膜亦可作为原发性感染部位受累。淋球菌经血液传播可导致播散性淋球菌感染。
- 适用医院:通用版
- 公示年份:2016
- 选择用药:药物治疗方案选择:
1.抗生素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15〕43号)执行,根据血、分泌物和排泄物的微生物培养及药敏结果选用,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1)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直肠炎:头孢曲松250mg,单次肌注;或大观霉素2g(宫颈炎4g),单次肌注;或头孢噻肟1g,单次肌注。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上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
(2)儿童淋病:儿童淋病应禁用喹诺酮类药物,年龄小于8岁者禁用四环素类药物,体重大于45kg按成人方案治疗,体重小于45kg儿童按如下方案:头孢曲松125mg,单次肌注;或大观霉素40mg/kg,单次肌注。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上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
(3)淋菌性眼炎:新生儿:头孢曲松25–50mg/kg(总量不超过125mg),每日一次肌注,连续7天;或大观霉素40mg/kg,每日一次肌注,连续7天。成人:头孢曲松250mg,每日一次肌注,连续7天;或大观霉素2g,每日一次肌注,连续7天。
(4)淋菌性咽炎:头孢曲松250mg,单剂肌注;或头孢噻肟1g,单剂肌注。如果沙眼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上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大观霉素对淋菌性咽炎的疗效差,不推荐使用。
(5)有合并症的淋病:头孢曲松250mg,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0天;或大观霉素2g,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0天。
(6)播散性淋病:头孢曲松1.0g,每日一次肌注或静注,连续10天以上;或大观霉素2.0g,每日两次肌注,连续10天以上。
(7) 妊娠期淋病:头孢曲松250mg,肌注,每日一次;或大观霉素2g,肌注,每日一次;注:禁用喹诺酮类药物和四环素类药物,对推断或确诊同时有沙眼衣原体感染的孕妇,推荐用红霉素或阿莫西林治疗。
2.对症治疗:淋菌性眼炎同时应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每小时1次。冲洗后用1%硝酸银或0.5%–1%红霉素眼药水滴眼。
药师指导:头孢曲松为首选治疗方案,但使用前需做皮试,无过敏者方可注射.对无并发症的淋病可用头孢曲松250mg,单次肌注;或大观霉素2g(宫颈炎4g),单次肌注。但根据病情需要可治疗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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