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种名称:恶性黑色素瘤内科治疗
- 专科:肿瘤科
- 疾病编码(ICD_10):C43
- 病种名称拼音首字母:EXHSSLNKZL
- 备注:1.恶性黑色素瘤II期-III期,需行术后辅助治疗的患者。
2.无手术指征的IIIb、IV期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3.复发或转移的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 适用医院:通用版
- 公示年份:2016
- 选择用药:药物治疗方案:
1.根据《NCCN黑色素瘤指南(2015)》以及2013版卫生部《中国黑色素瘤诊治指南》。
(1) 恶性黑色素瘤II期-III期,高剂量干扰素免疫治疗方案:ɑ-2b干扰素20MIU/m2 d1-5 × 4w,10MIU/m2 tiw × 48w) 治疗, 1年。
(2) 无手术指征的IIIb、IV期恶性黑色素瘤,复发或转移的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① 化疗药物:a. 达卡巴嗪(DTIC);b. 替莫唑胺(TMZ);c. 铂类抗肿瘤药物:顺铂;d. 紫杉烷类:紫杉醇、紫杉萜;e. 亚硝基脲类。
② 个体化靶向治疗:a.Kit抑制剂:伊马替尼;b. BRAFV600抑制剂;c. MEK抑制剂;d. 联合靶向治疗。
③ 免疫治疗/免疫靶向治疗:a. CTLA-4单克隆抗体;b. PD-1单克隆抗体;c. CTLA-4单克隆抗体联合PD-1单克隆抗体;d. IL-2。
④ 抗血管生成靶向治疗:a.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b. 贝伐单抗(Bevacizumab)。
2.化疗中及化疗后治疗:化疗期间脏器功能损伤的相应防治:止吐、保肝、水化、碱化、抑酸剂、营养心肌、营养神经、补充维生素、提高免疫力药物等。如患者合并骨转移,可给予双磷酸盐药物治疗,如帕米磷酸二钠、唑来磷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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