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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种名称:体表色素痣切除缝合手术
  • 专科:皮肤科
  • 疾病编码(ICD_10):D23.9
  • 病种名称拼音首字母:TBSSZQCFHSS
  • 备注:第一诊断为体表色素痣;行体表色素痣切除缝合手术。
  • 适用医院:通用版
  • 公示年份:2016
  • 选择用药:1.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2.术后用药:⑴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Ⅰ类手术切口原则上可不使用抗菌药物;如病变皮肤局部肥厚,表面粗糙,手术消毒难以彻底者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给药,总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⑵术后其他药物的使用: ①术后必要时输液治疗 ②术后镇痛、止吐药物的使用(酌情) ③术后伤口外用抗菌药物的使用(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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