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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种名称:湿疹
  • 专科:皮肤科
  • 疾病编码(ICD_10):L30.902
  • 病种名称拼音首字母:SZ
  • 适用医院:通用版
  • 公示年份:2016
  • 选择用药:药物治疗方案选择: 1.一般治疗:介绍疾病和治疗的相关知识,避免诱发或加重因素:避免接触食物和环境过敏原和刺激原、避免精神紧张和过度劳累、避免寒冷或者过热刺激、避免毛织品和搔抓的刺激,保护皮肤屏障功能。 2.外用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遵循外用药的基本原则选用合适药物及合适的剂型。 (1)糖皮质激素:是治疗湿疹的主要药物。应按照《中国湿疹诊疗指南(2011版)》(中华皮肤科杂志, 2011,44(1):5-6)中提及的用药原则用药。根据皮损的性质选择合适强度的糖皮质激素:轻度湿疹建议选弱效糖皮质激素如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乳膏;中度湿疹建议选择中效激素,如曲安奈德、糠酸莫米松等;重度肥厚性皮损建议选择强效糖皮质激素如哈西奈德、卤米松乳膏。儿童患者、面部及皮肤皱褶部位皮损一般弱效或中效糖皮质激素即有效。强效糖皮质激素连续应用一般不超过2周,以减少急性耐受及不良反应。 (2)钙调磷酸酶抑制剂:他克莫司软膏、毗美莫司乳膏对湿疹有治疗作用,无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尤其适合头面部及间擦部位湿疹的治疗。 (3)抗生素:细菌定植和感染往往可诱发或加重湿疹,抗菌药物也是外用治疗的重要方面。可选用各种抗菌药物的外用制剂,也可选用糖皮质激素和抗菌药物的复方制剂。 (4)非甾体类抗炎药:当外用糖皮质激素有禁忌的时候,可作为糖皮质激素的替代药物。 (5)止痒剂:可短期内使用以减轻瘙痒症状。 5.系统治疗: (1)抗组胺药:根据病情和年龄选用合适的一代或者二代抗组胺药。具体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2)抗感染药物:皮损有广泛感染时使用,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根据创面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及时调整用药。 (3)糖皮质激素:一般不主张常规使用。可用于病因明确、短期可以祛除病因的患者,如接触因素、药物因素引起者或自身敏感性皮炎等;对于严重水肿、泛发性皮疹、红皮病等为迅速控制症状也可以短期应用,但必须慎重,以免发生全身不良反应及病情反跳。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一般7-10天。 (4)免疫抑制剂:必要时可以使用。仅限于其他疗法无效、有糖皮质激素应用禁忌证的重症患者,或短期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病情得到明显缓解后、需减用或停用糖皮质激素时使用。可选用环孢素、甲氨蝶呤等。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5)维生素C、葡萄糖酸钙等有一定抗过敏作用,可以用于急性发作或瘙痒明显者等。 (6)中医中药:需辩证施治。中药提取物如复方甘草酸苷、雷公藤多苷等对某些患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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