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明确“国家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并作为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的依据。各地依据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定本地区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2019年12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79号),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制定工作,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
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工作要求,自2019年开始启动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相关研究制订工作,组织42个临床专业及相关政策领域共700余名专家,历时4年,研究制定了《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以下简称《项目技术规范》)。
二、文件内容
《项目技术规范》包括前言、使用说明、正文3部分,正文总体框架包括综合、诊断、治疗、康复和中医等5类,细分为综合医疗、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查、影像学诊查、临床诊查、临床手术、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物理治疗、康复理疗、中医医疗和辅助操作共11章。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中文)、项目名称(英文)、项目内涵、必需耗材、可选耗材、低值耗材分档、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计量单位、特殊情况资源消耗调整系数、说明、收费票据分类、会计科目分类、病案首页费用分类”等17个要素。
《项目技术规范》定位为技术工具,所列医疗服务项目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项目提供服务而产生资源消耗的最小计量单元。旨在促进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为科学测算医疗服务成本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不作为任何准入的前置条件,印发后供各地参考使用。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利用好《项目技术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本地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缺失和不明确的要素内容,标化口径,积极协商同级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行业标准,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参考《项目技术规范》中的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等要素,做好行业基础工作,积极协商有关部门推动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申报新增价格项目,科学测算新增项目成本,把好医疗机构申报新增项目规范关;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做好成本测算工作,建立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
通知下载:/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2023年9月20日
●药师门诊诊察: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门诊提供的药学咨询和指导服务。核实就诊者信息,询问病情及药物治疗情况,听取主诉,查阅患者检测结果,了解用药情况及反应,结合病情,开展用药指导、干预或提出药物重整等意见,建立药历(书写纸质或电子记录),出具解读报告和药物治疗方案的咨询、调整和优化建议。
●处方/医嘱药品调剂: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对门诊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按照“四查十对”要求,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向患者交付药品,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为儿童等单剂量需求差异大的患者提供药品分剂量调剂,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等。
●住院患者个性化用药监护: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结合住院患者的病理生理状态、疾病特点、用药情况,参与临床医师住院巡诊,协同制定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开展疗效观察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结合病情,为患者进行安全用药指导、干预或提出药物重整等意见,并建立药历(书写纸质或电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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