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18〕8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指导各地做好改善医疗服务效果评估考核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考核指标(附件1、2),加强对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罗睿、王斐
电 话:010-68792097、68791889
附件:1.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医疗机构)
2.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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