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盐酸阿米替林、依拉维、阿秘替林、氨三环庚素、Amitid、Amitril、Elavil、Tryptizol | ||||||||||||
英文名称 | Amitriptyline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25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常用其盐酸盐,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类白色粉末;无臭或几乎无臭、味苦,有烧灼感,随后有麻木感。在水、甲醇、乙醇或氯仿中易溶,在乙醚中几乎不溶。熔点195~199℃。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避光保存。 | ||||||||||||
适应证 | 1.用于抑郁症、各种原因所致的抑郁症状和精神分裂症伴抑郁症状者; 2.预防偏头痛和偏头痛相关的头痛; 3.发作性、慢性紧张性头痛,慢性每日头痛和转化的偏头痛; 4.其他疼痛,如创伤后头痛、面部疼痛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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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的代表药物。该药主要通过抑制突触前膜5-HT及去甲肾上腺素(NA)的再摄取,增强中枢5-HT能及NA能神经的功能,从而发挥抗抑郁作用。可使抑郁患者情绪明显改善,有效率约为70%。同时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及抗胆碱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快而完全,有首关消除,tmax为8~12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90%,吸收后分布广泛,可透过胎盘屏障。经肝药酶(CYP)代谢,主要分布在脑、心、肝等组织。其主要代谢产物去甲替林也有较强的抗抑郁作用,此外,阿米替林的N-氧化物和羟基衍生物可能也有活性。其代谢产物由肾脏排出体外,也可从乳汁分泌。血药浓度个体差异大。t1/2为9~25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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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常见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心动过速、震颤、多汗、视物模糊、口干、便秘、排尿困难、体位性低血压、ECG异常、嗜睡、头痛、体重增加、性功能障碍等。 ⑵少见的不良反应:激越、失眠、精神症状加剧、青光眼加剧、麻痹性肠梗阻、尿潴留、抽搐、迟发性运动障碍、男性乳房增大、闭经、肝功能异常、胆汁淤积性黄疸、过敏反应。偶可引起谵妄、心脏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粒细胞减少、猝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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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损伤:有报道10%至12%接受阿米替林治疗患者可出现肝脏生化检查异常,但指标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以上的并不常见。转氨酶通常轻度异常,可无伴随症状,持续时间较短,甚至可能在持续治疗过程中肝酶自行恢复正常。阿米替林治疗过程中,几乎未见有临床症状明显的急性肝损伤报道。在服药后1个月至14个月不等的时间可出现延迟的肝损伤发病。根据报道的血清酶升高情况,其肝损伤类型包括肝细胞性和胆汁淤积性。曾有急性肝炎样综合征伴急性肝衰竭的报道,以及急性胆汁淤积性肝炎和胆管消失综合征伴长期黄疸的报道。过敏征象或症状常见,如皮疹、发热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但通常较轻微,持续时间短。自身抗体不常见。 ⑵损伤机制:阿米替林导致血清转氨酶升高的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由于在肝脏广泛代谢,毒性代谢产物是引起肝损伤的可能原因。许多病例出现过敏症状,再次用药会加快病情复发,且某些肝损伤病例确定与HLA单倍型(A11)有关。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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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排尿困难、尿潴留以及同时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的患者。 | ||||||||||||
注意事项 | ⑴下列情况应慎用:癫痫患者或有癫痫发作倾向者;前列腺炎、膀胱炎患者;5岁以下儿童;支气管哮喘患者。 ⑵老年人对药物的代谢及排泄功能下降,对本品敏感性增加,用药时应减少剂量,同时需格外注意防止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⑶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动物实验表明,孕期服用大剂量阿米替林对胎儿有影响,但人类孕期用药安全性尚不清楚。全面投入可经乳汁排泄,对哺乳期婴儿有潜在不良影响,故哺乳期妇女硬要需权衡利弊。 ⑷用药前后及用药时检查及监测:白细胞计数、肝功能及心电图等。 ⑸过量可引起兴奋、口干、瞳孔扩大、心动过速、尿潴留、肠梗阻等抗胆碱作用的症状。严重时可致意识障碍、惊厥、肌痉挛、反射亢进、低血压、代谢性酸中毒、呼吸心跳抑制等。及时恢复后还可能发生致命的心律失常以及谵妄、意识障碍、易激惹和幻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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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西咪替丁、哌醋甲酯、抗精神病药、钙通道阻滞剂等CYP抑制剂可降低本品代谢,导致血药浓度升高,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甚至产生中毒症状。 ⑵巴比妥类等CYP诱导剂可加速本品的代谢,降低血液黏度,减弱抗抑郁作用。 ⑶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或先后用药,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如两药需换用时,间隔应超过2周。 ⑷硫糖铝可明显影响本品吸收,使阿米替林AUC减少50%。 ⑸与抗惊厥药合用,可降低癫痫阈值,降低抗惊厥药作用,故需调整抗癫痫药的剂量。 ⑹与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时,会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 ⑺与甲状腺激素同时服用,易导致心律失常。 ⑻吸烟可使阿米替林血药浓度降低。 ⑼阿米替林可提高机体对酒精的反应性,如过量饮酒易致酒精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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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⑴本品可导致困倦或其他症状(如视物模糊、精神不集中、眩晕、恶心),服用期间不要操作机器、高空作业或驾驶,同时禁止饮酒;缓释制剂需整片吞咽,不要咀嚼或掰碎。 ⑵用药期间小便颜色变为蓝绿色是由药物代谢的产物所引起,若没有伴随疼痛等不适,属于正常现象,不必担心。 ⑶谨慎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由于其相互作用比较弱,QT间期延长的风险预计不会增加。不需要预先调整阿米替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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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使用本品时,剂量需个体化。 ⑵宜在餐后服用,以减少胃部刺激。 ⑶开始服用时多先出现镇静作用,抗抑郁作用在1~4周后出现。 ⑷维持治疗时,可每晚一次用药,但老年、少年与心脏病患者仍宜分次服用。 ⑸停药后,本品的作用至少可持续7天,所以停药期间仍应继续观察其临床反应。 ⑹不可突然停药,否则可引起停药反应,临床表现有睡眠障碍、易醒、噩梦;情绪不稳、易激惹、焦虑和轻躁狂;胃肠道不适、腹泻;运动障碍等。宜在1~2月内逐渐减量。 ⑺本品可引起过敏性增加,所以患者应避免长时间暴露于阳光下,或穿保护性衣服。 ⑻已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至少停药2周后才能用本品。 ⑼用药同时进行电休克治疗可能增加危险性,因此,除非很有必要,一般不联用电休克治疗,或停药几天再给予电休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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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抗抑郁:①口服:开始一日12.5~25mg,分1~3次服用,随后逐渐加量。有效剂量为每日150mg~250mg,维持量为一日50~100mg。缓释片因释放缓慢,故有效剂量可为一日50~100mg,每晚睡前服用。②肌肉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儿童抑郁症为25~100mg/d。小儿遗尿症10~25mg,睡前服。 ⑵神经症:口服,开始一日12.5~25mg,分1~2次服用。有效剂量为25~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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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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