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欧洲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孕妇服用可能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尤其是有出血疾病史的孕妇。 | ||||||
其他名称 | 盐酸米那普仑、舒流 | ||||||
英文名称 | Milnacipran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适应证 | 临床用于治疗抑郁症。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米那普仑是一种新型的特异性5-HT和NE再摄取抑制剂(SNRI),能同时抑制神经元对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吸收。盐酸米那普仑治疗抑郁症疗效明显高于地昔帕明和丙米嗪,且无抗胆碱能作用,更加安全可靠。可用于治疗抑郁症的主要症状(焦虑、记忆与睡眠障碍,动作迟缓)而不产生自杀危险,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疗效优于SSRI类药。 ⑵药动学: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为85%,达峰时间(Tmax)为0.5~4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13%,按每次25~100mg每日2次给药时,其血药浓度与给药剂量呈线性关系。主要通过葡萄糖醛酸结合而代谢,90%经肾脏排出(其中50%~60%为药物原形),经粪便排出量不足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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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常见的不良反应 头晕、多汗、焦虑、面部潮红及排尿困难,偶见恶心、呕吐、口干、便秘、震颤及肝脏氨基转移酶增高。 ⑵较严重的不良反应 Malin综合征(表现为缄默、肌僵、吞咽困难、心率加快、血压不稳等)、5-HT综合征(表现为激动、汗多、幻觉、反射亢进、肌痉挛、震颤、心动过速等)、痉挛、白细胞减少。 ⑶罕见的不良反应 心血管系统(可出现直立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心悸、血压升高)、精神神经系统(可出现头晕、头痛、躁狂、不安、震颤、焦虑、感觉异常、听觉过敏、视调节异常、妄想及锥体外系症状等)、过敏反应(可出现皮肤瘙痒、皮疹)、消化系统(可出现腹痛、味觉倒错、食欲缺乏、食欲亢进、口腔炎、腹泻等)、其他(可见疲倦、尿频、发热、寒战、关节痛、浮肿、鼻塞、耳鸣、呼吸困难、性欲减退、血三酰甘油值升高);极少见脱发。 ⑷产后出血,概率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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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⑵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的患者禁用。 ⑶尿路梗阻患者(如前列腺疾病患者)禁用。 ⑷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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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以下患者慎用:①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疾病患者;②肝肾功能不全者;③脑部器质性疾病患者;④青光眼或眼内压增高的患者;⑤孕妇、老年人、儿童。 ⑵本品禁止与MAOI或舒马普坦合用。使用MAOI者至少停药2周后方可使用本品,或停用本品2~3天再使用MAOI。 ⑶用药后不可从事驾驶汽车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 ⑷出现Malin综合征、5-HT综合征、痉挛或白细胞减少时,应停止用药,并给予补液等对症、支持治疗。9.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及血生化。 ⑸观察数据表明,分娩前一个月服用可能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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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与MAOI或其他抗抑郁药合用,可出现多汗、步态不稳、全身抽搐、异常高热、昏迷等。 ⑵与巴比妥类、乙醇合用,有相互增效的可能,故不宜合用。 ⑶与卡马西平合用,本品的血药浓度轻微降低,当需要长时间给药时,建议监测血药浓度。 ⑷与锂盐、劳拉西泮合用未见明显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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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餐后服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25mg~50mg,以后根据患者治疗效果逐步增加至一次50mg~100mg,一日2次,餐后口服。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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