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盐酸马普替林、麦普替林、路滴美、路地美尔、LUDIOMIL、Deprilept、Psymion | ||||||
英文名称 | Maprotilin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B | ||||||
性状 | 常用其盐酸盐,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在甲醇或氯仿中易溶,在水中微溶,在正庚烷中不溶。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各种抑郁症和各种焦虑症。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四环类抗抑郁药,能抑制突触前膜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长期用药,突触后β受体的敏感性降低,这可能与药物的抗抑郁作用有关。此外,抗抑郁作用也可能产生突触前膜α受体的敏感性下降,由此使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功能得以平衡,矫正了抑郁症患者神经递质传递功能的失调。起效时间一般为2~3周,少数人可在7天内起效。抗胆碱作用较三环类抗抑郁药弱。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缓慢而完全,tmax为9~16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8%,体内分布广,也可进入乳汁。在肝脏代谢,主要生成具有活性的去甲马普替林,其他还有N-氧化和羟化衍生物。代谢产物主要从尿液排出,部分从粪便排出。半衰期(t1/2)为27~58小时(活性代谢产物为60~90小时)。恒量、恒定间隔时间多次给药10~14天达稳态血药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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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常见不良反应:口干、便秘、眩晕、视物模糊、镇静、体重变化、恶心。 ⑵少见不良反应: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癫痫发作、震颤、焦虑、躁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尿潴留、过敏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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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可能导致肝损伤。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急性心肌梗死、癫痫或有惊厥史患者。 | ||||||
注意事项 | ⑴心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前列腺增生、高血压服用肾上腺素阻滞剂、甲状腺功能亢进、有自杀倾向以及有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慎用。 ⑵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⑶心血管疾病患者用药前后及用药期间应注意心功能监测,定期检查心功能。 ⑷过量时可引起惊厥、昏迷、严重嗜睡、眩晕、心率加快或不规则、发热、严重的肌强直或肌无力、躁动、呕吐和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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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与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强抗胆碱作用,合用时宜调整两者的剂量。 ⑵CYP抑制剂可增加马普替林血药浓度,与西咪替丁合用时,应调整剂量。 ⑶CYP诱导剂可降低马普替林血药浓度,影响临床疗效。 ⑷与可乐定、胍乙啶合用时可降低它们的抗高血压作用。 ⑸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易引起5-HT综合征。 ⑹与甲状腺激素合用可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应调整剂量。 ⑺马普替林可增加癫痫发作的危险性,使抗癫痫药的疗效降低。 ⑻与麻醉药、肌松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䓬类等镇静催眠药、吩噻嗪类、三环类抗抑郁药、镇痛药等合用可导致过度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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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应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由小剂量开始,然后根据症状和耐受情况调整剂量。 ⑵本品治疗双相情感障碍处于抑郁的患者时,可促发其躁狂发作,治疗时应注意观察。 ⑶停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后才可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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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①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日25~75mg,分2~3次服。2周后根据需要每日增加25mg。有效剂量一般为一日150mg,重症可增至一日200mg。须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门诊治疗时一日不超过150mg,住院治疗时一日不超过225mg。 ②老年患者剂量:可从每日25mg开始,然后逐渐增至一日50~75mg维持。 ③维持疗法:上述维持量可晚间睡前顿服,但老年人或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仍以分次服药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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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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