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欧洲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孕妇服用可能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尤其是有出血疾病史的孕妇。 | ||||||
其他名称 | 左旋西酞普兰、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来士普、百适可、百洛特、启程、泰齐 | ||||||
英文名称 | Escitalopram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5mg、10mg、2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乙),医保支付标准:3.18元(按C₂₀H₂₁FN₂O计:5ml:5mg/瓶);5.40元(按C₂₀H₂₁FN₂O计:10ml:10mg/瓶);36.19 元(按C₂₀H₂₁FN₂O计:120ml:120mg/瓶)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口服溶液为协议期谈判竞价药品,为乙类,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贮存条件 | 密封、常温下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内源性和非内源性抑郁症;焦虑性神经症、广场恐怖症、强迫症、经前期心境障碍等神经症;酒精依赖性行为障碍、痴呆的行为问题以及卒中后病理性哭泣。 用于12岁至17岁青少年重度抑郁症的治疗【美国FDA已批准;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会《抑郁障碍防治指南》】。 用于治疗成人广泛性焦虑障碍【美国FDA已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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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西酞普兰(外消旋体)的左旋对映体,在体内对5-HT再摄取的抑制作用是外消旋体的5~7倍。其余参阅西酞普兰。 | ||||||
不良反应 | ⑴常见失眠、阳痿、恶心、便秘、多汗、口干、疲劳、嗜睡。 ⑵少见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咽炎和焦虑症。 ⑶偶见躁狂或轻度躁狂及低钠血症。 ⑷产后出血,概率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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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 | ||||||
注意事项 | ⑴艾司西酞普兰可能会引发癫痫和躁狂的发作,因此,有癫痫和躁狂病史的患者慎用。 ⑵其余参阅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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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在SSRIs对肝脏细胞色素P450酶的影响最小,因此几乎没有药物配伍禁忌。 ⑵其余参阅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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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⑴因本品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较少,因此适用于躯体疾病伴发抑郁且需多种药物合用者。 ⑵可以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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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参阅西酞普兰。 | ||||||
用法用量 | 口服: ①用于抑郁症和广泛性焦虑,起始剂量一次10mg,一日1次。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1周后可增加至一次20mg(最大剂量),一日1次,早或晚服用。通常2~4周可控制抑郁症状,症状缓解后需巩固维持治疗至少6个月。 ②伴或不伴恐怖症的患者: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1周后可考虑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耐受情况,剂量可增至每日20mg。老年患者:推荐半量使用本品,最大剂量也不应超过每日20mg。肝功能不全者或CYP2C19慢代谢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2周后,可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③用于12岁至17岁青少年重度抑郁症的治疗。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d,3周后可增至20mg/d,维持剂量为10mg/d。 ④用于治疗成人广泛性焦虑障碍。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d,一周后可增至20m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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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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