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欧洲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孕妇服用可能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尤其是有出血疾病史的孕妇。 | |||||||||||||||
其他名称 | 盐酸文拉法辛、万拉法新、博乐欣、怡诺思、倍特、新乐欣、顽发克星、益福乐、EFFEXOR | |||||||||||||||
英文名称 | Venlafaxine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25mg、50mg;胶囊:25mg、50mg;缓释片:75mg;缓释胶囊:75mg、15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缓释控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固体结晶,呈多态现象,易溶于水、甲醇,可溶于无水乙醇,不溶于丙酮。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封、室温保存。 | |||||||||||||||
适应证 | ⑴用于各类抑郁症、广泛性焦虑症等。 ⑵用于成人惊恐障碍,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惧症【美国FDA已经批准】。 ⑶用于成人社交恐惧症【美国FDA已经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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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5-HT及去甲肾上腺素(NA)再摄取抑制剂,通过抑制5-HT及NA的再摄取,增强中枢5-HT及NA能神经功能而发挥抗抑郁作用。对多巴胺的再摄取的抑制作用较弱。本品起效较快。 ⑵药动学:口服易吸收,有首关消除,tmax为2小时(活性代谢物为4小时)。生物利用度(F)为45%。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在肝内经肝药酶(CYP)代谢,主要生成具有活性的O-去甲基文拉法辛。绝大部分以代谢产物经尿排出;2%经粪便排出。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的半衰期(t1/2)分别为5和11小时。肝肾功能受损者,本品及其代谢产物的半衰期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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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常见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畏食、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嗜睡、失眠、头痛、头晕、紧张、焦虑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此外有出汗、打哈欠、性功能障碍等。 ⑵少见不良反应:无力、震颤、激越、腹泻、腹胀、鼻炎、心悸、高血压、诱发躁狂、惊厥、体重下降、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视力模糊等。 ⑶偶见不良反应:粒细胞减少、紫癜、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皮疹和瘙痒等。 ⑷产后出血,概率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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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毒性:
服用文拉法辛患者中,不到1%的患者出现肝功能试验异常,肝酶轻度升高,通常无需调整剂量或停药。服用文拉法辛患者中,极少数出现临床明显的急性肝损伤,显著肝酶升高(伴或不伴黄疸)肝损伤的初发期一般为用药后的1至3个月内。血清酶升高模式从胆汁淤积到肝细胞性变化不定,。所有病例均为自限性,且可于数月内恢复。自身免疫(自身抗体)和免疫超敏症状(皮疹、发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罕见或轻微。 ⑵损伤机制: 文拉法辛导致肝损伤的机制目前未知。文拉法辛主要通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在肝内代谢,其肝毒性可能由毒性代谢中间产物介导。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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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 | |||||||||||||||
注意事项 | ⑴近期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肝肾功能损害、血液病、癫痫、躁狂、青光眼、有出血倾向等患者及儿童慎用。 ⑵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尚缺乏相应资料。 ⑶用药前后及用药期间应定期测量血压。 ⑷司机和机械操纵者慎用。 ⑸过量时给予对症治疗及支持治疗。 ⑹观察数据表明,分娩前一个月服用可能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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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 ⑵CYP抑制剂能升高本品的血药浓度;CYP诱导剂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⑶本品对CYP2D6有较弱的抑制作用,与经CYP2D6代谢的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⑷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两者的毒性增加。 ⑸与氯氮平、氟哌啶醇等药物合用,可增加药物不良反应。 ⑹与作用于5-HT能神经功能的药物合用,可导致中枢毒性或5-HT综合征。 ⑺与酒精合用可加强中枢抑制作用。 ⑻与华法林合用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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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⑴本品可导致困倦或其他症状(如视物模糊、精神不集中、眩晕、恶心),服用期间不要操作机器、高空作业或驾驶,同时禁止饮酒; ⑵缓释制剂需整片吞咽,不要咀嚼或掰碎。 ⑶谨慎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由于其相互作用比较弱,QT间期延长的风险预计不会增加。不需要预先调整文拉法辛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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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如发生高血压,可减量或停药。 ⑵不能突然停药。为防止撤药反应,应逐渐减量,时间不少于2周。 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2周后才可使用本品;反之亦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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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量一日75mg,分2~3次服用(缓释制剂一日1次),需要时一日可增至225mg。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老年人按个体化给药。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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