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米塔扎平、米尔塔扎平、瑞美隆、派迪生、辛乃静、米尔宁、Mepirzepine、Remeron、Afloyan、Arintapin、Avanza、Mirazep、Miralix、Beflex、Zispin | |||
英文名称 | Mirtazapine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15mg、3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白色或无色结晶体,熔点114~116℃。易溶于甲醇和氯仿,微溶于水。 | |||
贮存条件 | 遮光,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各种抑郁症,尤其适用于有睡眠障碍的抑郁症患者。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去甲肾上腺素能(NA)和特异性5-HT受体拮抗药。它能增强NA和5-HT能的作用,作用于突触前α2受体及其异质性受体,增强中枢NA和5-HT能的神经传导,阻断5-HT2、5-HT3受体以调节5-HT功能。米氮平与H1受体有一定的亲和力,使该药具有镇静作用。同时该药与毒蕈碱受体的亲和力较小,故抗胆碱能作用较小。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快而完全,tmax为2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5%。动物实验表明可通过胎盘,并可进入乳汁。在肝脏经CYP2D6、CYP1A2、CYP3A4进行去甲基和氧化代谢,生成具有活性的N-去甲基代谢物,然后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代谢产物经尿液(75%)和粪便(15%)排出体外,半衰期(t1/2)为20~40小时,老年人、肾功能不全者的半衰期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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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常见不良反应:食欲及体重增加、嗜睡、镇静、头晕。 ⑵少见不良反应:体位性低血压、震颤、肌痉挛、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皮疹等。 ⑶罕见不良反应:急性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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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毒性:
米氮平组中,10%的患者出现肝功能测试异常,肝酶升高,但多为轻度反应,无需调整剂量或停药。因服用米氮平而出现明显的临床急性肝损伤(黄疸型和无黄疸型)且伴有明显肝酶升高的情况极其罕见。潜伏期差异很大,从数月到数年不等。血清酶升高一般表现为肝细胞损伤,但是也存在混合症状的情况。自身免疫(自身抗体)和免疫超敏症状(皮疹、发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并不常见。 ⑵损伤机制: 米氮平引致肝损伤的机制目前未知。米氮平主要经由肝脏的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产生毒性代谢产物,导致肝中毒。在某些病例中,血清酶升高是由于因服用米氮平导致体重增加致使的非酒精性脂肪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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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心血管疾病、癫痫、器质性脑综合征、糖尿病、黄疸、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排尿困难、青光眼等患者慎用。 ⑵老年人剂量同成人。增加剂量应在医师的密切观察下进行。 ⑶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宜使用。 ⑷本品可引起警惕性下降、嗜睡等,司机或机械操作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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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可导致5-HT综合征,禁止两药合用。在使用本品后停药2周内不可使用MAOIs,在停用MAOIs两周内也不能使用本品。 ⑵可加重酒精对中枢的抑制作用,治疗期间禁止饮酒。 ⑶可加重苯二氮䓬类药物的镇静作用,故本品慎与具有镇静作用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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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⑴建议在睡前服用;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⑵谨慎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由于其相互作用比较弱,不需要预先调整米氮平的剂量。应告知患者可能会增加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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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2周后,才可用本品;反之亦然。 ⑵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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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为一次15mg或30mg,一日1次(最好睡前顿服),逐渐加大剂量至最佳疗效,有效剂量通常为一日15~45mg。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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