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氯硝安定、利福全、静康、氯安定、CLONOPIN、Klonopin | ||||||
英文名称 | Clonazepam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0.5mg、2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口服常释剂型为甲类,注射剂为乙类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D | ||||||
性状 | 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无味。在丙酮或氯仿中略溶,在甲醇或乙醇中微溶,在水中几乎不溶。熔点237~240℃。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闭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控制各型癫痫发作,对失神小发作、婴儿痉挛症;肌阵挛及运动不能性发作疗效较好;亦可用于Lennox-Gastaut综合征。静脉给药用于癫痫持续状态。 用于治疗成人惊恐障碍【美国FDA已经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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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作用与地西泮相似,但抗惊厥作用强5倍,作用机制复杂,主要为GABAA受体激动剂,也作用于钠通道。可以加强突触前抑制,抑制皮质、丘脑和边缘系统的病灶异常放电向周围脑组织的扩散,起抗惊厥作用。但不能消除病灶的异常放电。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良好,tmax为1~4小时。生物利用度(F)>80%。由于高脂溶性,分布快速。Vd为1.5~4.4L/kg。静脉注射和口服1.5mg 后,血药浓度分别为5~7.8ng/ml和3.75~5.9ng/ml,t1/2分别为30.5~40.3小时和26.5~49.2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6%。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在肝内代谢,主要以代谢产物经肾排泄,在24小时内仅有小于0.5%以原形随尿排出。有效血药浓度范围20~80ng/ml。口服30~60分钟发生作用,作用持续6~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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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常见的的不良反应有:异常兴奋、神经过敏易激惹、肌力减退;较少发生的有:行为障碍、四味不能集中、易爆怒(儿童多见)、精神错乱、幻觉、精神抑郁;罕见的有:皮疹或瘙痒(过敏反应)、咽痛、发热或出血异常、瘀斑或极度地疲乏及骨髓抑制。 ⑵持续出现须注意的有:较多见的有不灵活、行走不稳、嗜睡,与用量有关,在治疗开始时最严重,继续用药会逐渐消失;少见的有视力模糊、便秘、腹泻、眩晕或头昏、头痛、气管分泌增多或流涎、恶心、呕吐、排尿障碍、语言不清、口干。 ⑶持续性精神错乱、严重哮喘、抖动、持续的语言不清、步态蹒跚、心跳异常减慢、呼吸短促或困难,以及严重乏力,均可为药物过量的症状,须引起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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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苯二氮䓬类药物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⑵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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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对苯二氮䓬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⑵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无证据。事实上,绝大多数服抗癫痫药的孕妇,分娩的初生儿均正常。 ⑶能随分泌进入乳汁,新生儿代谢这类药物较成人慢,可使本品在体内蓄积,引起婴儿嗜睡、吮乳困难和体重下降。 ⑷儿童,尤其是幼儿,中枢神经系统对对苯二氮䓬类更为敏感。由于不能将这类药降解成为无活性的代谢物,新生儿可产生持续性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长期应用有可能对躯体和神经发育有影响。 ⑸老年人中枢神经系统对本品也较敏感,注射用药时更易产生呼吸困难、低血压、心动过缓甚至心跳停止。 ⑹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有生命体征受抑制的急性乙醇中毒,可加重中枢神经抑制作用;②有药物滥用或成瘾者,易产生嗜睡;③肝功能损害,可延长清除期;④多动症者可有反常反应;⑤低蛋白血症,易产生嗜睡;⑥重度重症肌无力,病情可能加重;⑦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因本品有抗胆碱能效应,病情可加重;⑧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加重呼吸衰竭;⑨肾功能损害,可延展清除期;⑩外科或长期卧床患者,咳嗽反射可收到抑制。 ⑺本品没有特效拮抗剂,过量时给予对处理,患者清醒时可用催吐剂,意识不清则可洗胃。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必要时可用升压药如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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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与阿片类镇痛药、单胺氧化酶抑制药、主要作用于中枢部位的抗高血压药等中枢抑制剂或酒精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增强。 ⑵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除了可增强中枢抑制作用外,还可降低惊厥发作阈值、降低本品的抗癫痫只有。 ⑶与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左旋多巴的作用。 ⑷与卡马西平合用,使两药的代谢加快,血药浓度降低。 ⑸与丙戊酸钠合用,在少数病例可发生失神持续状态。 ⑹与扑米酮合用,可能由于药物代谢的改变,导致癫痫发作形式改变,需调整扑米酮的剂量。 ⑺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可显著增加氯硝西泮的血药浓度,发生严重毒副作用的风险增加,包括极端镇静和呼吸抑制。禁止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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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⑴本品可导致困倦或其他症状(如视物模糊、精神不集中、眩晕、恶心),服用期间不要操作机器、高空作业或驾驶,同时禁止饮酒; ⑵不要随意停药,如要停药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⑶禁止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合用时暂停使用氯硝西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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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老年、体弱、肝肾功能损害、低蛋白血症或呼吸功能障碍者,开始用小量,因为这些患者的排泄功能可能降低,中枢神经不良反应多,甚至出现呼吸抑制。 ⑵药物用量因人而异,开始均用小量,根据临床情况逐渐调整用量。 ⑶当用于代替其他抗惊厥药时,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而其他的药物逐渐减量,反之亦然,不能骤然停药以免使发作增多或倒置持续状态。 ⑷本品在应用约3个月之后疗效降低,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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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⑴成人常用量:起始剂量一次0.5mg,一日3次,每3天增加0.5~1.0mg,直至发作被控制或出现不良反应为止。用量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个体化,成人日最大量不要超过20mg。 ⑵小儿常用量:10岁或体重30kg以下的儿童起始一日0.01~0.03mg/kg,分2~3次服用,以后每3天增加一日量0.03~0.05mg/kg,直至达到按体重一日0.1~0.2mg/kg或出现不良反应为止。 ⑶注射:用量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个体化,尽量避免肌注。控制癫痫持续状态可用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1-4mg,30秒左右缓慢注射完毕,如持续状态仍未控制,每隔20分钟后可重复原剂量1-2次。成人最大量每日不超过20mg。 ⑷用于治疗成人惊恐障碍。起始剂量:0.25mg bid,目标剂量1~4m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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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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