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Tiagabine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无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或无色结晶性粉末。熔点为192℃(分解),在水中的溶解度为3%,不溶于己烷。 | |||
适应证 | 用于部分性发作及继发性全面发作。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阻滞神经细胞及胶质细胞对GABA的再摄取,从而增加手提部位GABA的含量,增强GABA能神经的抑制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易吸收,生物利用度(F)为96%。以食物同服尅呀延缓吸收,但不影响吸收率。Tmax为0.5~1.5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6%。在肝脏代谢为失活代谢产物,主要以代谢产物从粪便排出,少量从尿排出。Vd为1.0L/kg。t1/2为7~9小时,与药酶诱导剂合用则缩短至2~3小时。有效血药浓度范围1~234ng/ml。 | |||
不良反应 | 头痛、头晕、乏力、神经质、震颤、腹泻、感冒样症状、共济失调、抑郁、精神混乱。罕见有健忘、情绪不稳、兴奋、眼震、皮疹等。 | |||
肝损伤 | ⑴肝毒性:
目前关于噻加宾肝毒性的资料有限。临床试验表明,噻加宾治疗与血清转氨酶增加或肝中毒发生频率增加无关。已出版文献中尚无噻加宾引致肝损伤的个例报告,且噻加宾与超敏综合症或自身免疫性无关。 ⑵损伤机制: 尽管噻加宾经肝脏代谢且与细胞色素CYP 450系统相互作用,但并未引致明显的肝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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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对乳儿有危害,应慎用。 ⑵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⑶使用本品出现中等至严重程度的全身乏力者,宜减少剂量或停药。⑷肝病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⑸有报道可增加自杀风险。⑹逐渐撤药,尽量减少增加癫痫发作的次数。 | |||
药物相互作用 | 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和扑米酮等药酶诱导剂可加速本品的代谢,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至原来的1/3。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为5mg,一日3次,维持量10~15mg,一日3次(与肝酶诱导剂合用)或5~10mg,一日3次(不与肝酶诱导剂合用)。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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