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治伤风颗粒
其他名称 明通治伤风颗粒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适应证 缓解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水、打喷嚏、咳嗽、咽喉痛、发烧、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每袋装2g(相当于饮片1.236g,含对乙酰氨基酚240mg,无水咖啡因50mg,盐酸那可汀1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不良反应 可见恶心、头痛或失眠或心率加快;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症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乙酰氨基酚、咖啡因过敏者禁用。
2.苯酮尿症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无水咖啡因、盐酸那可汀、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请勿超剂量使用,若有副作用产生,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
7.需要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在药师或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药交代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剂型与规格
颗粒剂 2g 哪儿有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5664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