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Alteplase | |||||||
其他名称 | 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阿特普酶、爱通立、艾通立、Human 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vator、ACTILYSE、TISOKINASE、PLASVATA、HAPASE、t-PA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注射剂并限急性心肌梗死发病12小时内及脑梗死发病3小时内溶栓治疗时支付,超过说明书规定用药时限的不予支付。协议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
贮存条件 | 避光在30℃以下保存,过期不能使用。已配制的药液在冰箱中可存放24小时,在30℃室温下可存放8小时。 | |||||||
适应证 | 本品为纤维蛋白选择性溶栓药。用于: ⑴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AMI)的溶栓治疗; ⑵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急性肺栓塞及经客观检查(如肺动脉造影或肺核素扫描等)诊断的大块肺栓塞(阻断一个肺叶或多个肺段血流者); ⑶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溶栓治疗; ⑷颅内静脉突血栓形成; ⑸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80岁以上患者)【美国FDA未限制阿替普酶必须用于80岁以下患者,对于年龄大于77岁的患者可能出血风险增加,但仍有较好的临床效果;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卒中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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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为内皮细胞合成的一种内源性纤溶酶原激活剂,其活性成分为糖蛋白,含526个氨基酸。现由基因重组技术制造,称为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rt-PA在无纤维蛋白存在时存在时无活性,与纤维蛋白结合后该复合物与纤维蛋白原有高度亲和性,从而在血栓表面激活纤溶酶原,使之转化为有活性的纤溶酶,二将血栓内的纤维蛋白溶解,成为纤维蛋白降解产物(FDP)。其对循环中纤维蛋白原的影响较小,因此rt-PA为一选择性溶栓剂。 由于rt-PA的纤维蛋白特异性,静脉注射100mg后4小时循环纤维蛋白原水平仅中等度降低至溶栓前水平的60%,通常在24小时后恢复至80%以上。纤溶酶原和α2抗纤溶酶在用药4小时后分别减少至20%和35%,24小时增加至80%以上。 ⑵药动学:rt-PA在血循环中迅速清除,主要经肝脏代谢(血浆清除率550~680ml/min),其血浆半衰期t1/2α为4~5分钟,用药后20分钟血浆中剩余药量少于总给药量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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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包括表浅出血,如穿刺或损伤的血管部位出血,以及内脏出血,如胃肠道、泌尿生殖道、腹膜后、中枢神经系统或实质性脏器出血。 ⑵AMI成功的溶栓治疗,梗死相关动脉再通后可发生再灌注心律失常,应采用常规抗心律失常治疗。 ⑶少数病例可引起血栓栓塞或胆固醇结晶栓塞,而导致相关器官的损害。 ⑷极少数患者可发生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和发热,但这些反应也可能与心肌梗死本身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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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本品溶栓治疗的禁忌症同尿激酶。 ⑵当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时必须排除下列禁忌症:①颅内出血的历史或证据;②怀疑蛛网膜下腔出血者。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溶栓治疗的适应证及禁忌症必须由神经内科医师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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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老年人颅内出血的危险性增加,在决定应用本品前应慎重权衡风险/受益比。 ⑵妊娠及哺乳时使用本品的经验非常有限,在患危及生命的严重疾病时是否应用,也需权衡利弊。 ⑶本品尚无在儿童应用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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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重组组织型纤溶酶激活剂(rt-PA)与华法林、血小板聚集抑制药、肝素和其他影响凝血的药物合用,可增加出血的危险。但在溶栓治疗中本品需与阿司匹林和肝素联合应用(缺血性脑卒中除外),由于本品半衰期短、循环中纤维蛋白原降低较少,与肝素联合应用可降低再梗死发生率,但也轻度增加出血的发生率,因此,必须严密监测APTT,调整肝素剂量。 ⑵与依替贝肽合用,因协同作用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性。 ⑶硝酸甘油可加快本品的消除率,使血药浓度下降,冠状动脉的再灌注减少、再灌注时间延长、血管再闭塞的可能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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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如其他溶栓药物一样,本品注射前应先建立好静脉输液及抽血的通路,开始用药后不再进行不必要的静脉穿刺,并避免肌内注射。 | |||||||
用法与用量 | 静脉注射:使用注射用水配成浓度为1mg/ml或2mg/ml,配制溶液可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0.2mg/ml的最小浓度。 ⑴急性心肌梗死(AMI):目前通常采用GUSTO加速给药方案,对体重>67kg的患者,给予15mg静脉推注,继之50mg在30分钟内静脉输注完毕,35mg在随后的60分钟内输注,总剂量100mg(在90分钟内静滴完毕)。对体重≤67kg的患者,用药应按体重调整,15mg静脉推注,继之0.75mg/kg在30分钟内输入(最大不超过50mg),0.5mg/kg在随后的60分钟内输入(最大不超过35mg)。辅助治疗:在溶栓治疗开始前必须尽快口服阿司匹林150~300mg,以后可减量为75~150mg/d,长期服用。并推荐溶栓开始前肝素60U/kg(最大剂量4000U)静脉推注,继以12U/(kg·h)(最大1000U)静脉输注,至少48小时,监测APTT,调整肝素滴注速度,使APTT维持在50~75秒。据国内的临床研究,应用半量50mg的rt-PA溶栓治疗可能降低严重出血(包括脑出血)发生率,但冠状动脉通畅率低于常规剂量,其方法如下:半品8mg静脉推注,42mg在90分钟内输入。阿司匹林及肝素的用法同常规治疗方案。 ⑵肺栓塞:国外推荐的用法为本品100mg在2小时内输注,其中10mg在1~2分钟内静脉推注,90mg在2小时内静脉输注。溶栓以后当APTT值低于正常上限2倍时开始肝素静脉滴注,监测APTT,调整肝素剂量,使APTT维持在基础值1.5~2.5倍。我国推荐50~100mg,在2小时内输入,肝素用法相同。 ⑶缺血性脑卒中:由于目前本品用于脑梗死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须在有经验的医师监督下谨慎选用,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记载急性脑梗死发病3小时内应用为宜,超过6小时可增加颅内出血的危险。剂量不超过0.9mg/kg,最大剂量90mg,先将总量的10%于2~5分钟内静注,然后将剩余的90%于60~90分钟内持续静脉滴注。阿司匹林、肝素须在溶栓24小时之后才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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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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