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Floxuridine | |||||||
其他名称 | 氟尿苷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疏松状固体,有引湿性。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封(10~30℃)保存。 | |||||||
适应证 | 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注射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型氟脲苷单磷酸盐,抑制脱氧胸苷酸合成酶,阻止脱氧尿苷酸甲基化转变为脱氧胸苷酸,从而阻断DNA的合成和抑制RNA的形成,致使肿瘤细胞死亡。
本品有肝毒性、生殖毒性和致畸作用。 ⑵药动学:本品在肝脏内代谢,以原型和尿素、氟脲嘧啶、α-氟-β-脲基丙酸、双氢氟脲嘧啶、α-氟-β-胍基丙酸及α-氟-β-丙氨酸的形式由尿排泄,也以CO2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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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本品不良反应通常与局部动脉灌注并发症相关。 ⑵通常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肠炎、口炎和局限性红斑。常见实验性异常为:贫血,白细胞减少,碱性磷酸激酶,血清胆红素和乳酸脱氢酶升高,大多在继续用药或减量、停药后恢复正常。 ⑶其它不良反应有:①胃肠道:十二指肠溃疡、十二指肠炎、胃炎、出血、胃肠炎、舌炎、咽炎、厌食、痉挛、腹痛、还可能有肝胆硬化。②皮肤病:脱发、非特异性皮肤毒性、皮疹。③ 心血管:心肌局部缺血。④各种临床反应:发烧、嗜睡、身体不适、虚弱。 ⑷局部动脉灌注所引发的并发症:动脉瘤、动脉局部缺血、动脉血栓、栓塞、纤维肌炎、血栓性静脉炎、肝坏死、脓肿、导管感染、导管出血、导管阻塞、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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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毒性:
据报道,肝动脉灌注高剂量氟尿苷后有25%至100%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通常属于轻中度异常,停止治疗后消退。出现“化学性肝炎”的患者普遍需要调整剂量或延迟治疗周期。此外,长期或经常动脉灌注氟尿苷会引起非结石性胆囊炎和多发性胆管狭窄,从而造成黄疸和慢性硬化性胆管炎样综合症。5%至25%接受动脉灌注氟尿苷的患者出现具有症状的胆管狭窄,并伴有疼痛感和黄疸。通常情况下,上述症状在治疗开始后2至6周出现,但潜伏期也可能延迟,甚至长达一年。胆管狭窄通常会影响肝门区胆总管,一般在进肝总管或近分叉处。氟尿苷治疗也可引起非结石性胆囊炎的炎症和纤维化,但可通过切除肝转移瘤或动脉灌注泵放置的同时切除胆囊来避免。通常情况下,停止治疗后胆管狭窄症状缓解,但病情可能继续发展,需要进行内窥镜手术进行干预。目前已报告出现进行性胆管狭窄和胆汁淤积性肝损伤致死的病例,可能是该转移瘤幸存者中的主要致死原因。在接受氟尿苷治疗的同时注射地塞米松可降低出现胆管狭窄的频率,通过肝胆成像监测则可避免胆管狭窄。然而,肝动脉灌注化疗所引起的众多并发症使得人们对该疗法“热情”消退,尤其是在更有效的全身抗肿瘤新药不断推出的情况下。 ⑵损伤机制: 氟尿苷可引起肝细胞损伤(化学性肝炎)和胆汁淤积性损伤(胆管狭窄和胆管炎)。这两种损伤都是氟尿苷的直接固有毒性所引起的。在狗模型中,肝动脉灌注会重复引起胆管损伤,肝门静脉注射氟尿苷则会引起肝细胞损伤(无胆管损伤)。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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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状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⑵髓功能抑制的患者禁用。 ⑶孕妇禁用。 ⑷营养不良患者禁用。 ⑸有潜在重度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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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由于本品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患者首次用药必须住院治疗。 ⑵肝肾功能受损、有高剂量骨盆照射史或用过烷化剂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⑶本品不作为手术治疗的辅助用药。 ⑷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有致命的伤害。 ⑸尚不清楚氟脲苷是否由乳汁排泄,由于本品抑制DNA和RNA的合成,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⑹任何加重病人压力、阻碍营养吸收和降低骨髓功能的联合用药均会增强氟脲苷的毒性。 ⑺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⑻应小心监控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 ⑼溶解后的氟脲苷在2~10℃下至多可保存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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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
用法与用量 | 每瓶用2.5ml的注射用水溶解制成每1ml约含氟脲苷100mg的溶液,使用时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 治疗肝癌以肝动脉插管给药疗效较好,每次250~500mg,每疗程用量遵医嘱。 静脉滴注:一般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1次,滴注 2~8小时,连续使用5天,以后剂量减半,隔日一次,直至出现毒性反应。 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待不良反应消退后,再继续用药。只要该药对患者仍然有效,则应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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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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