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Menatetrenone | |||||||
其他名称 | 甲基萘醌-4、维生素K2(20)、固力康、Vitamin K2(20)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微黄色或黄绿色油状液或半固体。 | |||||||
贮存条件 | 避光,25℃以下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适用于骨质疏松症的骨量和疼痛的改善。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K2同类药物之一(是维生素K2的一种亚型),具有强效血液凝固作用(1972年已批准作为促凝血药上市)。此外,它有促进成骨和抑制骨质吸收两方面的作用,可改善骨组织代谢不均衡的骨质疏松症。 作用机理:促进骨形成作用:在人类成骨细胞培养体系中,浓度为2.25×10-6 mol/L的四烯甲萘醌或四烯甲萘醌联合1,25-(OH)2-D3均可促进骨的钙化。与1,25-(OH)2-D3联合用药还可增加细胞层中的骨钙素量。抑制骨吸收作用:在小鼠颅骨的器官培养体系中,浓度为3×10-6 - 3×10-5 mol/L的四烯甲萘醌可抑制IL-1α、PGE2、PTH及1,25-(OH)2-D3所引起的骨重吸收作用。另外,在小鼠骨髓细胞培养体系,浓度为3×10-6 - 1×10-5 mol/L的四烯甲萘醌可抑制1,25-(OH)2-D3引起的破骨细胞的释放。对血清骨钙素浓度的作用:骨质疏松症患者连续2年使用四烯甲萘醌45mg/日,可见血清中骨钙素浓度升高,而未羧化骨钙素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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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胃肠道症状:胃部不适感,腹痛,腹泻,恶心,口腔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便秘发生率为0.1~5% ;口渴,舌炎和呕吐发生率<0.1%。 2.过敏症状:皮疹,瘙痒发生率为0.1~5%;皮肤发红发生率<0.1%。 3.精神神经症状:头痛发生率为0.1~5%;头晕、头部轻飘感和麻木发生率<0.1%。 4.心血管:血压升高和心悸发生率<0.1%。 5.肝脏:AST (GOT),ALT (GPT) 和γ-GTP的升高等发生率为0.1~5%。 6.肾脏:BUN升高等发生率为0.1~5% ;尿频发生率不详。 7.其他:浮肿发生率为0.1~5%;眼睛异常和关节痛发生率<0.1%;不适发生率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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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用于正在使用华法令治疗的患者。 | |||||||
注意事项 | 1.出现皮疹、皮肤发红、瘙痒时, 应停止用药。 2.服药注意:本品系脂溶性制剂,空腹服用时吸收较差, 必须让患者饭后服用。且饮食中脂肪含量较少时本品的吸收率也会降低(参照[药代动力学]项)。 3.发药注意:应指导患者从铝塑包装中取出药剂后服用(曾有由于误服入铝塑包装而发生使坚硬的锐角部刺入食管粘膜, 进而由于穿孔而并发严重的纵隔窦道炎等疾病的报告)。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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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不可与苄丙酮香豆素(华法令)同服。临床症状和治疗措施:华法令的疗效可能会减弱。如果患者必须使用华法令,应优先采用华法令治疗而停止使用本品。应进行凝血酶原时间、凝血试验等血液凝固机能检查,定期监测直至华法令达到维持剂量。作用机理和危险因素:华法令是防止血栓形成的制剂,其作用机理在于阻断肝细胞内维生素K的代谢循环,产生丧失凝血功能的凝血因子而发挥抗凝作用。本品为维生素K2制剂,因此,如合用会使华法令的作用减弱。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通常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15mg,一日3次,饭后服。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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