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Dexketoprofen | |||||||
其他名称 | 右酮洛芬、芬利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的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⑵药动学:本品可在胃肠道快速和完全吸收,食物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健康受试者单次服用12.5mg或25mg,可在0.25~0.7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峰浓度分别为1.4mg/L和3.1mg/L。本品在血浆中主要以原形药、羟化代谢物和相应的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形式存在。约70%~80%的药物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形式在服药后12小时从尿中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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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烧灼感、胃痛、头痛及眩晕,偶见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瘙痒、焦虑、心悸、失眠、寒战、四肢浮肿及皮疹等,多为轻、中度。极少出现或偶尔复发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消化道出血。 | |||||||
禁忌症 | 以下患者禁用: ⑴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⑵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⑶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引起消化道溃疡药物的患者。 ⑷哮喘或鼻息肉患者。 ⑸患有或曾患血管神经性水肿(脸、眼、唇、舌肿大或呼吸困难)或支气管痉挛者。 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或重度肝功能不全者。⑺凝血功能不良者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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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有过敏史或过敏疾病者;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有哮喘病史者;有肾脏疾病者;高血压或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慎用。 ⑵儿童、孕妇及哺乳妇不宜使用。 ⑶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必须服用时,应酌情减量。 ⑷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能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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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与肝素、双香豆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3.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4.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5.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6.本品可增强口服抗糖尿病药的作用。 7.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8.本品不应与丙磺舒同用,因后者可明显降低本品肾脏清除率(降低66%)和蛋白结合率(降低28%),导致血药浓度增高,而有引起中毒的危险。 9.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推荐剂量为一次12.5mg~25mg,一日3~4次,或遵医嘱。一般宜饭后服或与食物同服。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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