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Trolamine | |||||||
其他名称 | 比亚芬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有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
贮存条件 |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放射治疗引发的继发性红斑。Ⅰ度、Ⅱ度烧伤和尚未感染的皮肤创伤。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时三乙醇胺的水包油性乳膏,可通过渗透和毛细作用原理,起到清洁和引流的双重作用。本品具有深部水合作用,可增加皮肤血流速度,帮助排出渗出物,还可改变白细胞介素1和白细胞介素V1之间的比例,刺激成纤维细胞增生,增加胶原的合成。本品耐受性良好。 ⑵药动学:大鼠实验的研究显示,本品施于烧伤的皮肤之后,可通过楔合效应减少局部创伤皮肤的水分丢失(75%),并可将本品中的部分水分(约42%)转移至皮肤表层。对豚鼠的研究显示,本品可加快皮肤的微循环速度:2小时潜伏期过后,血流在2小时内增加25%,在24小时之内增加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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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敷用后可能会发生轻微的、暂时性(15至30分钟)的疼痛(刺痒)。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接触性过敏反应;极少病例出现接触性湿疹,必须立即中断治疗。若发生说明书未提及的副作用请咨询医生。 | |||||||
禁忌症 | ⑴对本品任一成分有过敏反应。 ⑵出血性伤口。 ⑶被感染的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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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若发生由烧伤引起的水疱,大面积烧伤或较深或面积较大的伤口,在敷用本品之前有必要咨询医生的意见。本品不能作为防晒霜使用。该药品不得用于健康皮肤的护理。 ⑵怀孕和哺乳时,应权衡利弊后慎用或遵医嘱。 ⑶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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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为避免多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有必要向医生或药剂师说明您正在接受的治疗。 | |||||||
用法与用量 | 外用: ⑴放疗引起的皮肤损伤:一日敷用2-3次,每次敷用间隔相等,轻轻按摩以使皮肤吸收。或遵照医嘱。 ⑵Ⅰ度烧伤:敷上一厚层直至皮肤不再吸收药物为止,并轻轻按摩。一日2至4次。若烧伤面积较大,请咨询医生。 ⑶Ⅱ度烧伤和其它皮肤创伤:有必要咨询医生的意见。在清洁伤口后,于创伤表面敷上一厚层药物,重复敷用以使创伤处有足量的药物。若需要,请使用湿润的敷布包扎好。请勿使用干性吸水敷布包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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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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