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Noradrenaline | ||||||||||||||
其他名称 |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Levarterenol、Norepinephrine、NA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液:1ml:2mg、2ml:1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4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常用其重酒石酸盐,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遇光和空气易变质。在水中易溶,在乙醚中微溶,在氯仿或乙醚中不溶。熔点100~106℃。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 ||||||||||||||
适应证 | ⑴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嗜铬细胞瘤切除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或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和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足血容量治疗发挥作用;也可用于治疗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脏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⑵临床常口服用于上消化道出血(《实用临床内科学》)。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儿茶酚胺类药,是强烈的α受体激动药,同时也激动β受体。通过α受体的激动,可引起血管极度收缩,使血压升高,冠状动脉血流增加;通过β受体的激动,使心肌收缩加强,心排血量增加。用量每分钟按体重0.4μg/ml时,β受体激动为主;用较大剂量时,以α受体激动为主。α受体激动所致的血管收缩的范围很广,以皮肤、黏膜血管、肾小球为最明显,其次为脑、肝、肠系膜、骨骼肌等。继心脏兴奋后心肌代谢产物腺苷增多,腺苷能促使冠状动脉扩张。α受体激动的心脏方面表现主要是心肌收缩力增强,心率加快,心排血量增高;升压过程可引起反射性心率减慢,同时外周总阻力增加,因而心排血量反可有所下降。逾量或持久使用,可使毛细血管收缩,体液外漏而致血容量减少。 ⑵药动学:口服后在胃肠道内全部被破坏,皮下注射后吸收差,且易发生局部组织坏死;临床上一般采用静脉滴注。静脉给药后起效迅速,停止滴注后作用时效维持1~2分钟。主要在肝内代谢,一部分在各组织内,依靠儿茶酚氧位甲基转换酶(COMT)和单胺氧化酶作用,转为无活性的代谢产物。经肾排泄,极大部分为代谢产物,仅微量以原形排泄。 |
||||||||||||||
不良反应 | ⑴本品强烈的血管收缩足以使生命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锐减后尿量减少,组织血供不足导致缺氧和酸中毒;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增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 ⑵应重视的反应包括静脉输注时沿静脉径路皮肤变白,注射局部皮肤脱落,皮肤紫绀,皮肤发红,严重眩晕,上列反应虽属少见,但后果严重。 ⑶个别病人因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 ⑷在缺氧、电解质平衡失调、器质性心脏病病人中或逾量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后可出现反射性心率减慢。 ⑸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须加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苍白、心跳重感、失眠等。 ⑹逾量时可出现严重头痛及高血压、心率缓慢、呕吐甚至抽搐。 |
||||||||||||||
注意事项 | ⑴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不能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能耐受。 ⑵本品易通过胎盘,使子宫血管收缩,血流减少,导致胎儿缺氧,孕妇应用本品必须权衡利弊。 ⑶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尚未发现问题。 ⑷本品在小儿研究尚缺乏,但至今未发现应用中的特殊问题。 ⑸老年人长期或大量使用,可使心排血量减低。 ⑹药物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⑺下列情况因应慎用:①缺氧,此时用本品易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②闭塞性血管病,如动脉硬化、糖尿病、闭塞性脉管炎等,可进一步加重血管闭塞,一般静注不宜选用小腿以下静脉;③血栓形成,无论内脏或周围组织,均可促使血供减少,缺血加重,扩展梗塞范围。 ⑻应用中必须监测:①动脉压,开始每2~3分钟一次,血压稳定后改为每5分钟一次,要求原来非高血压者为收缩压10.7~13.3kPa(80~100mmHg),原来高血压者则收缩压比原来低4.0~5.33kPa(30~40mmHg);一般病人用间接法测血压,危重病人直接动脉内插管测压;②必要时按需测中性静脉压、肺动脉舒张压、肺微血管嵌压;③尿量;④心电图,注意心律失常。 |
||||||||||||||
药物相互作用 | 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有引起高血压危象的风险。其他见肾上腺素。 | ||||||||||||||
用药交代 | ⑴配制的口服溶液2~8℃保存。 ⑵可以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 |
||||||||||||||
给药说明 | ⑴低血压伴低血容量时,应在补足血容量后才用本品,但在紧急状况下可先用或同用,以提高血压、防止脑和冠状动脉供血不足。 ⑵如与全血或血浆同用,须分开输注,或用Y形管连接两个容器输注。 ⑶本品宜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而不宜以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⑷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宜皮下注射或肌内注射;滴注部位最好在前臂静脉或股静脉,而不用小腿以下静脉;滴速应精确,按需调整。 ⑸尽量不长期滴注本品,如确属必须,应定期更换滴注部位;如出现滴注静脉沿途皮肤苍白即应更换滴注部位。 ⑹停药应逐渐减慢滴速,骤停滴注常致血压突然下降,如减量后收缩压在10kPa(70~80mmHg)以下须继续用。 ⑺发生药液外漏,应在外漏处迅速用5~10mg酚妥拉明以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10~15ml作局部浸润注射,12小时内可能有效;为防止组织进一步损伤,可在含本品的输液没1000ml加入酚妥拉明5~10mg,后者不致减弱本品的加压作用。 ⑻逾量时应即停用本品,适当补充液体及电解质,血压过高者给予α受体阻滞药,如酚妥拉明5~10mg静脉注射。 |
||||||||||||||
用法与用量 |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不宜以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⑴成人常用量开始以每分钟8~12μg速度滴注,调整滴速以达到血压升至理想水平;维持量为每分钟2~4μg。在必要时可超越上述剂量,但须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 ⑵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以每分钟0.02~0.1μg/kg速度滴注,按需要调节滴速。 ⑶用于上消化道出血:口服,用生理盐水配成0.08mg/ml浓度的口服液,一次20ml,每4小时一次;依据出血状况可每2小时一次,出血控制后改为每6小时一次。 |
||||||||||||||
剂型与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