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Allylestrenol | |||||||
其他名称 | 丙烯雌醇、丙烯雌甾醇、多力妈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为结晶体,熔点79.5~80℃。几乎不溶于水,溶于醇、醚、丙酮、氯仿。对氧化剂敏感。 | |||||||
贮存条件 | 避光、干燥处保存,保存温度15~30℃。 | |||||||
适应证 | 1.先兆性流产;2.习惯性流产、早产;3.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异常。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①本品为17α-羟基孕激素类药物。其母核结构为孕甾烷类,在17位引入烯丙基,增加空间位阻,减少代谢,所以口服有效。本品能使增生期子宫内膜转化为分泌期,其孕激素活性相当于黄体酮的1/5,口服则比后者强15倍。其雄激素活性弱。②本品能促进合体细胞数目增加,郎格汉斯细胞显著增大。增强绒毛膜合体层细胞活性,它增强蜕膜和绒毛膜乳酸脱氢酶和磷酸酶活性,其分泌hCG、雌三醇、孕二醇的功能也随之增加。孕酮与前列腺素存在着动态平衡的关系。故使前列腺素水平下降以拮抗其子宫的收缩作用。它又能增强催产素酶的浓度及活性,降低催产素水平,减弱催产素对子宫的收缩作用,稳定子宫内环境。胎盘功能的改善有利于胚胎和胎儿的发育和维持妊娠。长期使用对垂体-肾上腺-卵巢没有抑制作用,故不会出现内分泌紊乱。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完全,用药后2小时内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清除半衰期为16~18小时。70%在肝脏代谢为无活性的孕烷二醇,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经肾脏由尿排出。另有30%以原形从肾排出,24~30小时完全排除。无体内蓄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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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偶见有体液潴留、恶心、头痛等。 | |||||||
禁忌症 | 有肝功能严重障碍,及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这些先天性胆红素代谢异常者,以及妊高症或既往孕期有感染疱疹病毒者。 | |||||||
注意事项 | ⑴虽临床无与用药有关的胎儿畸形报道,但长期使用孕激素对女性胚胎的致畸作用应引起重视。 ⑵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因糖耐量的降低,应经常查血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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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肝药酶诱导剂如利血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等会降低本药疗效,应慎重合用。 | |||||||
给药说明 | ⑴用于保胎时,必须根据病情改善情况调整用药量。 ⑵妊娠达36周时,必须停药。 | |||||||
用法与用量 | ⑴先兆流产:一日1~3片,持续用药5~7天或至症状消失。需要时根据病情程度增加剂量到20~25mg。 ⑵习惯性流产:应在明确怀孕后立即用药,一日10mg直至危象期后一个月,通常至妊娠第5约末。关键期过后继续5mg/d。 ⑶先兆早产:剂量需要个体化,需医生结合病情与治疗经验来确定剂量,通常高于上述剂量。 ⑷无排卵性闭经或功能性子宫出血每日剂量10~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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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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