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Pituitrin | ||||||||||||||
其他名称 | 垂体后叶素、脑垂体后叶素、垂体素、必妥生、催生针、Hypophysine、Posterior Pituitary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液:0.5ml:3单位、1ml:6单位)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为近白色粉末,味略臭,能溶于水。 | ||||||||||||||
贮存条件 | 冷藏,避免冰冻。 | ||||||||||||||
适应证 | 用于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并适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本品尚对尿崩症有减少排尿量的作用。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含有催产素,小剂量可增强子宫的节律性收缩,大剂量能引起强制性收缩,使子宫肌层内血管受压迫而起止血作用。起作用较麦角快,而维持时间短(约0.5小时),故常与麦角合用(其作用可持续1小时以上)。所含的加压素有抗利尿和升压作用。由于有升血压作用,现产科已少用。加压素能直接收缩小动脉及毛细血管(尤其对内脏血管),可降低门静脉压和肺循环压力,有利于血管破裂处形成血栓止血,还能使肾小管和集合管对水分的重吸收增加。 ⑵药动学:本品口服能被消化液破坏,故不宜口服。肌内注射吸收良好,3~5分钟开始生效,维持时间为20~30分钟;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起效更快,但维持时间很短。本品不与血浆蛋白结合,大部分经肝和肾代谢,少量以结合形式从尿排出。t1/2约1~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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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1.消化系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腹胀、腹部不适、呃逆等; 2.心血管系统:血压升高、心悸、心律失常、心绞痛、心动过缓、血压下降,心动过速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烦躁、抽搐、麻木、食欲异常、意识障碍、精神异常、精神障碍等; 4.代谢和营养障碍:主要表现为低钠血症,也有血钾、血氯、血钙、血镁降低等电解质异常的报道。低钠血症如纠正过快可出现渗透性脱髓鞘溶解综合征。 5.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等; 6.全身性反应:面色苍白、乏力、发热、寒战、全身不适、严重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7.皮肤及附件:多汗、皮肤潮红、红肿、皮疹、瘙痒、局部皮肤坏死、血管性水肿等; 8.其他:静脉炎、注射部位红肿、注射部位疼痛、尿量减少、停药后多尿、血尿。有肾功能异常的个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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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本品对患有心肌炎、血管硬化等患者禁用。 3.禁用于剖宫产史患者。催产时禁用于骨盆狭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产道梗阻、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的患者。禁用于子宫口未开的晚期妊娠的引产和催产。 4.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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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心悸、胸闷、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2.用药后注意电解质监测,尤其注意低钠血症的发生。在纠正低钠血症时补钠速度不宜过快,以避免出现渗透性脱髓鞘综合症。 3.静脉给药时,避免药液外渗导致皮肤坏死的发生。静脉滴注时应注意药物浓度及滴速,一般为每分钟20滴。滴速过快或静脉推注均易引起腹痛或腹泻。 4.高血压、冠状动脉病、脑血管疾病患者和老年患者慎用,如需使用,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监测。 5.因对子宫颈有强烈的兴奋作用,还有升压作用,禁用于子宫口未开的晚期妊娠的引产和催产。 6.老年患者慎用,如需使用,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监测。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要立即停药,积极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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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与麦角制剂、麦角新碱合用时,有增强子宫收缩作用。 ⑵本品中含有的缩宫素与肾上腺素、硫喷妥钠、乙醚、氟烷、吗啡等同用时,会减弱子宫收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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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用于引产或催产加强宫缩,必须稀释后作静脉滴注,不可肌注。因肌注时用量难以调节,可造成子宫收缩过强及胎儿窘迫。 ⑵静滴时需使用滴速调节器控制用量。 ⑶滴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⑷有心脏病、肾脏病或高血压患者,用量要减少。 ⑸不能同时多途径给药及并用多种宫缩药。 ⑹遇有子宫收缩乏力,注药时间不宜超过6~8小时。 ⑺当出现宫缩过强或胎儿窘迫时必须立即停药。 ⑻静滴时出现胎儿心率明显下降,则表示子宫胎盘储备不足,应结束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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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⑴一次2.5~5单位(U),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U。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U,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U,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U,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U。 ⑵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U,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U。 ⑶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U肌内或皮下注射。 ⑷呼吸道或消化道出血:一次6~12U,肌内或皮下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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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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