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Solifenacin | |||||||
其他名称 | 琥珀酸索利那新、琥珀酸索非那辛、卫喜康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贮存条件 | 密封、室温(10~30℃)保存。 | |||||||
适应证 | 临床用于缓解膀胱过度活动症伴随的急迫性尿失禁、尿急、尿频症状。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竞争性毒蕈样受体拮抗药,对膀胱的选择性高于唾液腺。本品通过阻滞膀胱平滑肌的毒蕈样M3受体来抑制逼尿肌的过度活动。 | |||||||
不良反应 | 较常见有口干、便秘、恶心、消化不良、腹痛等;少见视物模糊、干眼、鼻干、幻觉;罕见肠梗阻、粪便嵌塞、呕吐以及尿路感染、膀胱炎、皮肤瘙痒、干燥、荨麻疹、尿潴留、外周水肿。 | |||||||
肝损伤 | 与其他抗胆碱能药剂相同的是,目前尚无证据表明索利那新导致肝酶升高或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索利那新在肝脏中通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CYP 3A4)进行代谢。 | |||||||
禁忌症 | 尿潴留、严重胃肠道疾病、重症肌无力、窄角型青光眼患者、对本品过敏者、进行血液透析者、严重肝病患者、正在用酮康唑等的重症肾病或中度肝病患者均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确认引起尿频的其它原因(心力衰竭或肾脏疾病)。若存在尿路感染,应开始适当的抗菌治疗。 ⑵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明显的下尿路梗阻,有尿潴留的风险;肠道梗阻性疾病;有胃肠蠕动减弱的危险;严重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 ml/min;中度肝功能障碍(Child-Pugh评分7至9分;同时使用酮康唑等强力细胞色素P450 3A4抑制剂;食管裂孔疝/胃食管反流和/或正在服用能引起或加重食管炎的药物(例如二磷酸盐化合物);自主神经疾病。 ⑶神经原性逼尿肌过度活动患者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⑷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⑸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影响:像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索利那新可能引起视物模糊、嗜睡和疲乏(少见),可能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有负面影响。 ⑹无妊娠期女性服用索利那新的临床数据。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未知,对妊娠期女性处方时应谨慎。 ⑺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⑻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儿童不应使用本品。 ⑼老年人不需要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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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能降低甲氧氯普胺和西沙必利等刺激胃肠蠕动的药品的作用,因此不能与促胃动力药如甲氧氯普胺、西沙比利等配合应用,与其他抗胆碱药需间隔约1周。 ⑵本品由CYP3A4代谢。如果同时给药酮康唑或治疗剂量的利托那韦、奈非那韦和伊曲康唑等其它强力CYP3A4抑制剂时,本品的最大剂量不得超过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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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口服:推荐初始剂量为一次5mg,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10mg,一日1次。本品必须整片用水送服,餐前或餐后均可服用。 肾功能障碍患者:轻、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5mg。 肝功能障碍患者:轻度肝功能障碍患者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中度肝功能障碍(Child-Pugh评分7至9分)患者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一次5mg。 强力的细胞色素P4503A4抑制剂:与酮康唑或治疗剂量的其它强力CYP3A4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奈非那韦和伊曲康唑同时用药时,本品的最大剂量不超过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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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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