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Cefuroxime | |||||||||||||||||||||||||||||||||||
其他名称 | 头孢呋辛钠、头孢呋肟、西力欣、新福欣、新菌灵、达力新、伏乐新、Zinacef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用无菌粉末:0.25g、0.5g、0.75g、1.5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乙),支付标准:27.7元(粉体室0.75g;液体室100ml:0.9g)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氯化钠注射液为协议期谈判药品,为乙类。协议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B | |||||||||||||||||||||||||||||||||||
性状 | 常用其钠盐,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其水溶液,视浓度和溶剂的不同,由浅黄色至琥珀色。其游离酸的pKa为2.5,新制备液的pH为6~8.5。本品的酯化制剂用于口服。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封、在干燥阴凉处保存。 | |||||||||||||||||||||||||||||||||||
适应证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的下列感染: 1.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克雷伯菌属、金葡菌(青霉素敏感及耐药珠)、化脓性链球菌和大肠埃希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及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尿路感染; 3.金葡菌(青霉素敏感及耐药珠)及化脓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珠)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败血症; 5.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珠)、脑膜炎奈瑟球菌和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的脑膜炎; 6.淋病奈瑟球菌所致的单纯性和播散型淋病奈瑟球菌感染; 7.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的骨、关节感染; 8.亦可用于预防手术后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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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似或略差,但对葡萄球菌和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相当稳定。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和李斯特菌属耐药,其他阳性球菌(包括厌氧球菌)对本品敏感。对金葡菌的抗菌活性较头孢唑啉为差,1~2mg/L的本品可分别抑制对青霉素敏感和耐药的全部金葡菌。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可对本品呈现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枸橼酸菌属和不动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差,沙雷菌属大多耐药,铜绿假单胞菌、弯曲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 ⑵药动学:静脉推注本品1.0g后的血药峰浓度为144mg/L;肌内注射750mg后的血药峰浓度为27mg/L,于给药后45分钟到达;静注和肌内注射相同剂量后的药时曲线下面积相似。本品在各种体液、组织中分布良好,能进入炎性脑脊液,细菌性脑膜炎患者每8小时静滴3.0g或65~75mg/kg本品,脑脊液药浓度可达0.1~22.8mg/L。每8小时肌内注射750mg后痰液中的药物浓度为0.1~7.8mg/L;注射后2.5小时胆汁中药物浓度为1.5~15mg/L。肌内注射750mg或静注1.5g后骨组织中药物浓度与血药浓度可分别达2.4mg/L和19.4mg/L。皮肤水泡液的药物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产妇肌内注射后羊水中的药物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本品亦能分布至腮腺液、房水和乳汁中;蛋白结合率为31%~41%。本品大部分于给药后24小时内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排泄,尿药浓度甚高。消除半衰期为1.2小时,同时合用丙磺舒可延长本品的半衰期。血液透析可降低本品血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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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的不良反应轻而短暂,以皮疹为多见,可达5%左右。约5%的患者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尚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红蛋白降低,偶见Coombs试验阳性。肌内注射区疼痛较为多见,但属轻度。静脉炎少见。 | |||||||||||||||||||||||||||||||||||
肾损伤 | 可能导致肾损伤。 头孢菌素分为一、二、三、四、五代,随着代数变大,肾毒性变小。总体来说,第一代头孢肾毒性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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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患者避免应用。 | |||||||||||||||||||||||||||||||||||
注意事项 | 参阅头孢噻吩。此外尚须注意以下事项: ⑴本品可致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呈假阴性,故应用本品期间,应以葡萄糖酶法或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测定血糖浓度。 ⑵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实验法则不受影响。 ⑶本品不能用碳酸氢钠溶液溶解。 ⑷如溶液发生浑浊或有沉淀物则不能使用。 ⑸不同浓度的溶液可呈微黄色至琥珀色,本品粉末、混悬液和溶液在不同的存放条件下颜色变深。 ⑹本品不可与其他抗菌药物在同一注射容器中给药。 ⑺胃肠道吸收障碍者不宜服用本品。 ⑻孕妇应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可慎用本品。 ⑼哺乳期应用: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乳母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⑽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中度或重度者须对症处理及给予艰难梭菌敏感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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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参阅头孢噻吩。本品与强效利尿药如呋塞米联合应用可引起肾毒性;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药时曲线下面积增加50%。与抗酸药合用可减少本品吸收。 | |||||||||||||||||||||||||||||||||||
药物过量 | ⑴无特效解毒剂。 ⑵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和腹透可有效降低头孢呋辛的血药浓度。 ⑶如发生运动兴奋性增高或惊厥、抽搐,可使用抗惊厥药物,如地西泮或巴比妥类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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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1.不要饮酒; 2.遵照医嘱,完成处方的疗程。 将本品溶于注射用水中,0.25 本品至少需用 2ml 注射用水,0.75g 本品最少需用 6ml 注射用水,1.5g 本品最少需用 15ml注射用水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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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注射: ⑴1.05g头孢呋辛钠相当于1.0g头孢呋辛。可供深部肌内注射、缓慢静脉注射(3~5分钟)和静脉滴注给药。 ⑵肌内注射用药的配制:3ml注射用水加入0.75g装瓶中,完全溶解后,作深部肌内注射。 ⑶静脉注射液配制:0.25本品至少需用2ml注射用水,0.75g本品最少需用6ml注射用水,1.5g本品最少需用15ml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内缓慢静脉推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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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⑴深部肌内注射:①肌内注射前,必须回抽无血才可注射。②肌内注射时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内注射。 ⑵静脉注射或滴注:静脉注射每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⑶用量:①成人常用量为每8小时0.75~1.5g,疗程5~10日。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每6小时1.5g。对于细菌性脑膜炎,剂量为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内注射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同时口服1.0g丙磺舒。②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小时静脉注射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或肌内注射0.75g。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药的引入,静脉注射1.5g,以后每隔12小时1次,总剂量为6.0g。③儿童:3个月以上的患儿,按体重一日50~100mg/k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按体重一日用量不低于0.1g/k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按体重一日0.15g/k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按体重一日0.2~0.24g/kg,分3~4次给药。④肾功能减退者须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20ml/min时,剂量为0.75~1.5g,一日3次;10~20ml/min和<10ml/min时,分别为0.75g每12小时1次和0.75g每24小时1次;儿童肾功能减退时的剂量按成人肾功能减退时的相应剂量调整;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0.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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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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