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Cefmenoxime | ||||||||||||||
其他名称 | 盐酸头孢甲肟、头孢氨噻肟唑、头孢塞肟四唑、氨噻肟唑头孢菌素、氨噻肟唑、噻肟唑头孢、 盐酸氨噻肟唑头孢菌素、倍司特克、雷特迈星、Bestcall、Hemihydroichlride、CMX、SCE1365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适应证 | 临床上主要用于各种敏感菌所致的败血症、烧伤感染、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肾盂肾炎、尿路感染、膀胱炎、盆腔炎、附件炎及手术后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抗菌谱与头孢噻肟相似,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甚强的抗菌作用;对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枸橼酸杆菌、伤寒及其他沙门杆菌、痢疾杆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淋球菌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头孢甲肟不能吸收。给健康志愿者肌内注射0.5g头孢甲肟,tmax为30分钟,Cmax为10.8mg/L。静脉滴注头孢甲肟1.0g(滴注1小时),滴注结束时血药浓度为40.9mg/L。静脉注射1.0g(溶于50ml生理盐水,于5分钟注射完毕),10分钟后的血药浓度为99.4mg/L。头孢甲肟在胆汁、尿液中有很高浓度,并可在化脓性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中达到治疗浓度。半衰期为1小时。各种给药途径的24小时尿排泄量皆为给药量的80%左右,尿中无代谢产物检出,反复给药无积蓄现象。肾功能减退时血浆和肾清除率以及尿中排出量皆较少,半衰期延长;肌酐清除率每分钟<10ml时,半衰期可延长至12小时。在新生儿和老年人中半衰期皆延长,分别为3.4和1.9小时。头孢甲肟在人体组织和体液中分布良好,组织体液中浓度远超过致病菌的药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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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其主要不良反应为过敏性皮疹,无特异性不良反应发生。胃肠道反应主要为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上升和血尿素氮升高。 | ||||||||||||||
肾损伤 | 可能导致肾损伤。 头孢菌素分为一、二、三、四、五代,随着代数变大,肾毒性变小。总体来说,第一代头孢肾毒性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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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忌用于孕妇、早产儿及新生儿。 | ||||||||||||||
注意事项 | ⑴慎用于对青霉素类和(或)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史者。 ⑵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充分权衡利弊之后才可给药;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⑶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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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利尿剂与头孢菌素类药物合用可增加肾毒性,故合用期间应注意肾功能。 ⑵用药期间及用后至少一周内应避免饮酒而饮用含乙醇的饮料,因有可能出现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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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用药期间及用后至少一周内应避免饮酒而饮用含乙醇的饮料,因有可能出现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戒酒硫症状。 | ||||||||||||||
给药说明 | 静注速度应缓慢,以免导致血管肿胀或疼痛;头孢甲肟溶解后应立即使用,放置时间不得超过12h。 | ||||||||||||||
用法与用量 | 肌注、静注或静滴:成人常用量为一日1.0g~2.0g,分2~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每日40mg~80mg/kg,分次给予。对难治性或严重感染,可根据症状增至一日4g,分2-4次静注;儿童按体重可增至每日160mg/kg,分3-4次静注。对骨髓膜炎可增至每日200mg/kg。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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