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Imidapeil | |||||||
其他名称 | 盐酸咪达普利、依达普利、伊米普利、达爽、天那利、固平、TANAPRIL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D(如在妊娠中、晚期用药) |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肾实质性病变所致的继发性高血压。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药为长效、口服、无巯基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口服后在肝内水解,其代谢产物中的咪达普利拉具有活性,可抑制ACE,阻止血管紧张素Ⅰ转换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使血管紧张素Ⅱ介导的血管收缩作用减弱,降低动脉的血管阻力,同时抑制醛固酮的合成,减少醛固酮所产生的水、钠潴留,使血压下降,具有24小时的长效降压作用。 ⑵药动学:本药口服后迅速吸收并水解产生咪达普利拉,咪达普利拉广泛分布于血浆和组织的内皮细胞中。一次口服本品10mg,2小时后血药浓度达高峰,4小时后血药浓度减半,6~8小时咪达普利拉血浓度达高峰,12~16小时血药浓度减半。一次口服本品10mg,25%于24小时内从尿中排出。每天服本品10mg,3~5天达稳态血药浓度,无蓄积。本药主要从肾脏排泄,60%由尿排泄,39%由粪便排泄。肾功能衰竭者排泄慢,血药浓度高。 |
|||||||
不良反应 | 本药不良反应与其他ACE抑制剂类似。⑴可见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血细胞压积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升高。 ⑵偶见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皮疹、水肿、瘙痒、低血压以及血肌酐和血尿素氮升高等。 ⑶肝或肾功能异常。临床应用中,某些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并伴有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曾出现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增高,通常停止治疗可以逆转。 ⑷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 |
|||||||
禁忌症 | ⑴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⑵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禁用。 ⑶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慎用:①主动脉瓣狭窄及肥厚型心肌病。②肾功能不全。③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④双侧肾动脉狭窄。 ⑵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虽然单一年龄因素不能影响本药的疗效和安全性,但肾功能随年龄增加而下降,故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⑶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分泌至乳汁中,故哺乳期慎用。 ⑷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应减量或减少用药次数,并应注意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 ⑸有罕见过敏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道。如在面部、四肢发生瘙痒、皮疹,应停药,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如发生在咽喉部,因可引起气道阻塞,除立即停药外,应予必要的治疗,如皮下注射0.1%肾上腺素0.3~0.5ml,并保持呼吸道通畅。 ⑹过量服用本药后出现明显的低血压,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已合并肾功能不全者应作透析治疗;如服用本药不久,因催吐、洗胃。 |
|||||||
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与保钾利尿剂(螺内酮、氨苯蝶啶等)或补钾制剂(氯化钾等)合用可使血清钾浓度升高。 ⑵本品与锂制剂(碳酸锂)合用可能引起锂中毒。 ⑶使用利尿剂(三氯甲噻嗪、双氢氯噻嗪等)治疗的患者,初次服用本品会使降压效果增强。 ⑷与非甾体抗炎药物(吲哚美辛)合用则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⑸其他有降压作用的药物(降压药、硝酸类制剂等)也可增强本品的降压作用。 |
|||||||
给药说明 | 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的患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增量通常要间隔1~2周;对已服用利尿药的患者,起始剂量应减半。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5~10mg,一日1次,严重高血压及肾实质病变继发性高血压初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1次。老年病人、肾功能障碍者起始剂量为一日1次,一次2.5mg。 | |||||||
剂型与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