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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用药查询

氯霉素
英文名称 Chloramphenicol
其他名称 加妥、润舒、CHLOROMYCETIN
基本药物 基药(滴眼剂:8ml:20mg)
医保类别 医保(甲)
医保备注 2024版、限注射剂和滴眼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眼部给药、耳部给药、肠道外给药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C
性状 本品为白色针状或微带黄绿色的针状、长片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味苦。熔点149~153℃。在甲醇、乙醇、丙酮、丙二醇中易溶,在水中微溶。本品在干燥时稳定,其2.5%水溶液的pH为4.5~7.5,在弱酸性和中性溶液中稳定,煮沸也不见分解,遇碱类易失效。
贮存条件 溶液剂型均应避光,存放于凉暗处。
适应证 本品全身应用适用于:
1.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感染,氯霉素为敏感菌株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由沙门菌属感染的胃肠炎一般不宜应用本品,如病情严重,有合并败血症可能时仍可选用;在成人伤寒、副伤寒沙门菌感染中,氟喹诺酮类药物为首选(孕妇及小儿不宜用该类药);
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或对青霉素过敏者的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球菌脑膜炎、敏感的革兰氏阴性杆菌脑膜炎(常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本品可作为首选药之一;
3.脑脓肿,尤其是洱源性,常为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
4.严重厌氧菌感染,如脆弱拟杆菌所致的感染,尤其适用于病变累及中枢神经系统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时存在的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
5.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无其他低毒性抗菌药物可替代时,如流感嗜血杆菌、沙门菌属及其他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与氨基糖苷类联合;
6.立克次氏体感染,氯霉素可用于Q热、、洛矶山斑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等立克次体病的治疗。氯霉素局部用于治疗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沙眼、耳部表浅感染(对铜绿假单胞菌和沙雷菌属感染无效;
7.局部外用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急性传染性结膜炎、结膜炎、睑缘炎、沙眼等。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氯霉素体外具有广谱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厌氧菌、立克次体属、螺旋体和衣原体属。氯霉素对下列细菌具高度抗菌活性,具杀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脑膜炎奈瑟球菌。氯霉素对以下细菌的抗菌活性较上述者为低,仅具抑菌作用:金葡菌、化脓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B组链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伤寒、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下列细菌通常对氯霉素耐药: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黏质沙雷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本品属抑菌剂。氯霉素为脂溶性,通过弥散进入细菌细胞内,并可逆性地结合在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上,使肽链增长受阻(可能由于抑制了转肽酶的作用),因此抑制了肽链的形成,从而阻止了蛋白质的合成。应用本品后发生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机制尚不清楚。与本品剂量有关的对骨髓的抑制作用则认为是由于药物抑制了骨髓细胞线粒体蛋白的合成所致。
  ⑵药动学:口服后吸收快而完全,约可吸收给药量的80%~90%,给药后半小时可达有效血浓度,1~3小时达峰浓度。成年人单次口服12.5mg/kg后,Cmax为11.2~18.4mg/L,儿童单次口服或静脉给药25mg/kg,Cmax为19~28mg/L。给予常用量(每日1~2g),可使血浓度维持在5~10mg/L。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和体液,在肝、肾组织中浓度高,其余依次为肺、脾、心肌、肠和脑组织。本品易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中。脑膜无炎症时,脑脊液中药物浓度为血浓度的21%~50%,脑膜炎症时可达血浓度的45%~89%,新生儿及婴儿服装可达50%~99%。本品也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胎儿血药浓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30%~80%。药物也可进入房水、玻璃体液,并可达治疗浓度。氯霉素尚可进入乳汁、唾液、腹水、胸水以及滑膜液中。分布容积为0.6~1.0L/kg。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50%~60%。成年人t1/2为1.5~3.5小时,肾功能损害者为3~4小时,严重肝功能损害者t1/2延长(4.6~11.6小时);出生2周内新生儿t1/2为24小时,2~4周者为12小时,大于1月的婴幼儿为4小时。口服量的90%在肝内与葡糖醛酸结合为无活性的氯霉素单葡糖醛酸酯。在24小时内5%~10%以原形由肾小球滤过排泄,80%以无活性的代谢产物有肾小管分泌排泄。口服后给药量的3%由胆汁分泌排出,1%由粪便中排出。透析对氯霉素的清除无明显影响。
不良反应 ⑴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的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①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与氯霉素应用的剂量大小及疗程长短有关。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②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与个体特异性反应有关,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在25000至40000个治疗疗程中均可发生1次。其病死率高,少数存活者可发展为粒细胞性白血病。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为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苍白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氯霉素局部使用时如疗程长、反复应用,亦可有一定吸收,偶可发生血液系统毒性反应。
⑵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⑶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每日按体重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约每日按体重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⑷口服氯霉素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⑸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尚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⑹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⑺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浴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局部应用尚可致接触性皮炎。
⑻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葡菌、真菌等的肺和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肝损伤 可能导致肝损伤。
禁忌症 对氯霉素或甲砜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⑴由于氯霉素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对早产儿和足月新生儿均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发生“灰婴综合征”,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围生期不宜应用本品。
⑵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包括严重的骨髓抑制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授乳。
⑶药物所致不良反应在老年人中多见,老年患者组织器官开始退化,功能减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氯霉素可致严重的不良反应,故老年患者应慎用。
⑷新生儿由于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又差,药物自肾排泄较成人缓慢,故氯霉素应用于新生儿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有指征必须应用本品时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条件下使用。
⑸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阴性反应。
⑹对肝功能不全患者,氯霉素与葡糖醛酸的结合作用受损,致使未代谢药物的浓度升高,易致血液系统毒性反应发生;因此原有肝损害者,或肝、肾同时有损害者应避免应用本品,确有指征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并须在监测血药浓度下减量应用。
⑺应用本品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⑻新生儿、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者,同时接受经肝代谢的其他药物的患者如有指征应用氯霉素时,均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
⑼本品肌内注射常引起剧烈疼痛,还可致坐骨神经麻痹而造成下肢瘫痪,故已少用。
⑽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及早产儿、新生儿避免使用本品,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调整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此浓度可抑制大多敏感细菌的生长,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药物相互作用 ⑴氯霉素可抑制肝微粒体酶的活性,导致抗癫痫药(乙内酰脲类)的代谢减低,或氯霉素置换该类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可使药物的作用增强和毒性增加,故合用或先后应用时须调整此类药物的剂量。
⑵氯霉素与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或口服抗凝药(如双香豆素、华法林)合用时,由于蛋白结合部位被置换,可增强其降糖作用或抗凝作用,因此需调整剂量。格列吡嗪和格列本脲的非离子结合特点受影响较其他口服降糖药为小,但合用时仍须谨慎。
⑶长期口服含激素的避孕药期间应用氯霉素,可降低避孕效果,以及增加经期外出血。
⑷由于氯霉素可具有维生素B6拮抗剂的作用或使后者经肾排泄量增加,可导致贫血或周围神经炎的发生。因此氯霉素同用时机体对维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⑸氯霉素可拮抗维生素B12的造血功能,因此两者不宜合用。
⑹氯霉素与抗肿瘤药物、秋水仙碱、羟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霉胺等能引起骨髓抑制的药物合用,可加重骨髓抑制作用。同时进行放射治疗时,应用氯霉素亦可加重骨髓抑制作用,须调整骨髓抑制药的用药量或放射治疗剂量。
⑺氯霉素可抑制肝微粒体酶的作用,降低诱导麻醉药阿芬太尼的清除,延长其作用时间。
⑻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药酶诱导剂与氯霉素合用时,可增强氯霉素的代谢,使血药浓度降低。
⑼林可霉素类可替代或阻止氯霉素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的结合,两者合用可发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联合应用。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类与氯霉素的相互作用同林可霉素类,因此也不宜合用。
药物过量 氯霉素过量至少需要12小时心脏监护。对于大剂量过量者,药物消除能力降低(肝或肾衰竭)或严重心脏损伤可考虑血液透析。
给药说明 ⑴本品治疗时间应持续至治愈,防止复发。
⑵由于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发生的可能,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⑶口服氯霉素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用法与用量   ⑴口服:①成人:一日1.5~3g,分3~4次服用。②小儿: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但新生儿有两个要时需检测血药浓度,根据结果调整给药方案,无监测条件者不宜应用本品。
  ⑵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①成人:一次0.5~1g,一日2次,肌内注射或一次0.5~1.5g溶于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750ml中,一日2次,静脉滴注。②儿童:一日30~50mg/kg,分2次肌内注射或溶于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⑶局部外用:滴眼液,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眼膏剂,涂于患眼结膜囊内,一次适量,一日3次。滴耳液:一次2~3滴,一日3~4次。滴耳液,滴耳,每侧耳一次4~5滴,一日3~4次。
剂型与规格
片剂 0.25g 哪儿有
胶囊剂 0.25g 暂无
滴眼液 20mg 8ml基药 12.5mg 5ml 12.5mg 5ml(含玻尿酸钠) XS01A甲0608 0% 哪儿有
眼膏剂 25mg 2.5g 75mg 2.5g 暂无
滴耳液 2.5% 8ml 5% 8ml 暂无
注射液 0.125g 1ml 0.25g 2ml XJ01B甲0608 0% 哪儿有
阴道软胶囊 0.1g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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