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Emietine | |||||||
其他名称 | 吐根碱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无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常用其盐酸盐,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和氯仿,溶解于乙醇(90%),几乎不溶于乙醚。水溶液呈中性或弱酸性反应。无臭,味苦。熔点235~255℃(分解)。 | |||||||
贮存条件 | 避光阴凉处保存。遇光或受热会变为类黄色。 | |||||||
适应证 | 适用于急性阿米巴痢疾急需控制症状者。肠外阿米巴病因其毒性大已少用。由于消除急性重症效力较好而根治作用低,故不适用于症状轻微的慢性阿米巴痢疾及无症状的带包囊者。此外本品还可用于蝎子蜇伤。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能干扰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的分裂与繁殖,故能将其杀灭。但治疗浓度对包囊无杀灭作用,故不能消除其传播感染能力。 ⑵药动学:本品口服后常引起恶心、呕吐,故一般采用深部皮下注射,吸收良好,大部分集中于肝脏,肺、肾、脾及肠壁、脑等分布较少。主要由肾脏排出,通常注射后20~40分钟即可出现于尿中。在体内有蓄积性,但治疗完毕后40~60日尿中仍有微量排出。本品在肝脏中的浓度远远超过肠壁中的浓度,可能是对阿米巴肝炎或肝脏脓肿疗效高于阿米巴痢疾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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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用药后多出现不良反应,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肌无力等,偶见周围神经炎(注射前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10ml可减轻不良反应)。对心肌损害可表现为血压下降、心前区痛、脉细弱、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如有心电图变化,应立即停药,否则易致急性心肌炎而引起死亡。 | |||||||
禁忌症 | 重症心脏病、高度贫血、肝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即将手术的患者、老弱患者、妊娠期妇女与婴幼儿均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排泄缓慢,易蓄积中毒,不宜长期连续使用。对人的致死量为10~20mg/kg。 ⑵使用本品期间禁酒及刺激性食品。 ⑶注射前、后2小时必须卧床休息,检查心电图与血压有无改变。 ⑷本品不可由静脉给药,也不能口服或作肌内注射(可引起肌肉疼痛和坏死)。注射部位可出现蜂窝织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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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其他易引起心律失常的药物可加强本品的心脏毒性反应。 | |||||||
用药交代 | 老年患者的剂量应减少50%。 | |||||||
用法与用量 | ⑴治疗阿米巴病:深部皮下或肌内注射,①成人一日1mg/kg,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0mg,一日1次,疗程4~6日,如需第2疗程时必须间隔6周。②儿童剂量为一日1mg/kg,可分2次注射,儿童疗程不要超过5日。 ⑵治疗蝎子蜇伤:以本品3%~6%注射液少许注入蜇孔内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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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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