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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哚美辛
英文名称 Indomethacin
其他名称 吲哚辛、消炎痛、抗炎痛、扶兰青、久保新、露奇、意施丁、万特力、Indomethacin、INTEBEN、INDOCIN
基本药物 基药(栓剂:25mg、50mg、100mg)
医保类别 医保(甲、乙)
医保备注 2024版,栓剂为甲类,口服常释剂型、缓释控释剂型和滴眼剂为乙类
处方或非处方药 搽剂、乳膏剂、软膏剂、贴片为乙类非处方药/双跨;外用贴膏为乙类非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眼部给药、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直肠给药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B;D-如持续使用超过48小时,或在妊娠34周以后用药
性状 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无味。在丙酮中溶解,在甲醇、乙醇、氯仿或乙醚中略溶,在苯中微溶,在甲苯中极微溶解,在水中几乎不溶。熔点为158~162℃。
贮存条件 密封,遮光保存。
适应证 本品为吲哚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
1.关节炎,可缓解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赖特综合征等症状,使疼痛和肿胀减轻,及关节活动功能改善,但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
2.痛风,可用于缓解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疼痛及炎症,但不能纠正高尿酸血症,不适用与慢性痛风的长期治疗;
3.滑囊炎、腱鞘炎及肩周炎等非关节软组织炎症,在应用一般药无效时可试用;
4.高热的对症解热,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
5.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及创伤后痛等镇痛的对症治疗。
6.用于预防早产【美国FDA未批准;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指南】。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和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4小时达给药量的90%,食物或服用含铝及镁的制酸药可稍使吸收减慢,直肠给药较口服更易吸收,吸收入血后,约有99%与血浆蛋白结合。口服1~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用量25mg时血药浓度为1.4μg/ml,50mg时为2.8μg/ml;t1/2平均为4.5小时,早产儿明显延长。本品在肝脏代谢为去甲基化物和去氯苯甲酰化物,又可水解为吲哚美辛重新吸收再循环。60%从肾脏排泄,其中10%~20%以原形排出;33%从胆汁排泄,其中1.5%为原形药;在乳汁中也有排出(每天可达0.5~2.0mg)。本品不能被透析清除。
不良反应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布洛芬、萘普生及双氯芬酸钠多。
⑴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者有12.5%~44%。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为2%~5%。
⑵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约10%~25%,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⑶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⑷各型皮疹,最严重的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Johnson 综合征)。
⑸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⑹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肝损伤 损伤机制: 吲哚美辛引起肝损伤的机制尚不明,但有可能是代谢产生的毒性中间产物引起。
肾损伤 可能导致肾损伤。
长期大剂量应用引起肾乳头坏死、慢性间质性肾炎和慢性肾衰。
禁忌症 ⑴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有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这类患者禁用。
⑵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可能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⑶本品可自乳汁排泄,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⑷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禁用。
⑸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本品可使病情加重。
注意事项 ⑴用于高热时,需防止退热时的大汗而虚脱,脱水,宜及时补充液体。
⑵老年患者易发生毒性反应,应慎用。
⑶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应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加。
⑷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并及时调整剂量。②本品经肝脏代谢,经肾脏排泄,对肝肾均有一定的毒性。故肝、肾功能不全时应慎用或禁用;③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⑸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①血象及肝肾功能;②长期用药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偶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药物相互作用 ⑴吲哚美辛同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可增加肾脏毒副作用。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消化道溃疡的发病率增高。
⑵吲哚美辛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盐同用时并不能加强疗效,而胃肠道副作用则明显增多;由于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加强,可增加出血倾向。
⑶饮酒或与糖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同用,可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危险。
⑷吲哚美辛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时,本品可使洋地黄的血药浓度升高(因抑制从肾脏的清除)而增加毒性,因而需调整洋地黄剂量。
⑸吲哚美辛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及溶栓药合用时,因本品与之竞争性结合蛋白,使抗凝作用加强。同时本品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因此有增加出血的潜在危险。
⑹吲哚美辛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加强降糖效应,须调整降糖药物的剂量。
⑺吲哚美辛与呋塞米同用时,可减弱呋塞米排钠及降压作用。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抑制了肾脏内前列腺素的合成。本品还有阻止呋塞米、布美他尼及吲达帕胺等对血浆肾素活性增强的作用,对高血压病人评议PRA的意义应注意此点。
⑻吲哚美辛与氨苯蝶啶合用时可致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下降、氮质血症)。
⑼吲哚美辛与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同用时,可致后两者血药浓度增高,使毒性增加。
⑽丙磺舒可减少吲哚美辛自肾脏及胆汁的清除,增高血药浓度,使毒性增加,合用时须减量。
⑾吲哚美辛与秋水仙碱、磺吡酮合用时可增加胃肠道溃疡及出血的危险。
⑿吲哚美辛与锂盐同用时,可减少锂自尿排泄,使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加大。
⒀吲哚美辛可使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增高,并延长高血药浓度时间。正在用本品的病人如需以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应于24~48小时前停用本品,以免增加其毒性。
⒁吲哚美辛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同用时,可使后者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同时本品的毒性也增加,故应避免合用。
用药交代 1.本品可导致困倦或其他症状(如视物模糊、精神不集中、眩晕、恶心),服用期间不要操作机器、高空作业或驾驶,同时禁止饮酒;
2.餐中、餐后或与食物同服;
3.用药期间小便颜色变为蓝绿色是由药物代谢的产物所引起,若没有伴随疼痛等不适,属于正常现象,不必担心。
给药说明 ⑴应选用最小有效剂量,因用量过大(尤其是每日超过150mg时)容易引起毒性反应,而知了效果并不相应增加。
⑵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尤其是老年患者),防止严重的毒副作用发生,一旦发生应即停药。
⑶14岁以下的小儿及老年患者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⑷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餐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⑸国外报道本品有促发心血管事件的风险,故剂量不宜过大,疗程不宜过长。
用法与用量   ⑴成人常用量口服:①抗风湿,初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餐时或餐后立即服用,一日最大量不宜超过150mg。关节炎患者如有持续性夜间疼痛或晨起时关节发僵,可在睡前给予吲哚美辛栓剂50~100mg,塞入肛门;②抗痛风,初量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至疼痛缓解,可停药;③痛经,一次25mg,一日3次。④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⑵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口服: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⑶成人直肠给药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不论口服或/和直肠给药,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00mg。
  ⑷用于预防早产。一次25mg,每6小时1次,应用不超过一周。
剂型与规格
肠溶片 25mg XM01AB乙0917 5% 哪儿有
胶囊剂 25mg XM01AB乙0917 5% 哪儿有
缓释胶囊 25mg 50mg 75mg XM01AB乙0917 5% 哪儿有
缓释片 25mg 75mg 50mg XM01AB乙0917 5% 哪儿有
滴眼液 40mg 8ml XS01B乙0917 5% 哪儿有
栓剂 25mg基药 50mg基药 100mg基药 XM01AB甲0917 0% 哪儿有
贴膏剂 14cm×10cm(45.5mg) 7cm×10cm(35mg) 哪儿有
搽剂 0.45g 45g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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