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Ibuprofen Arginine | |||||||||||||||||||||
其他名称 | 司百得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限颗粒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片剂和颗粒剂为甲类非处方药 | |||||||||||||||||||||
适应证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其余参阅布洛芬。 | |||||||||||||||||||||
不良反应 | ⑴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 ⑵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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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⑵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⑶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⑷重度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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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⑵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⑶糖尿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⑷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⑸在长时间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 ⑹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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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糖皮质激素,酒精:对胃肠道有不良影响,有高度发生胃肠道出血的风险。乙酰水杨酸可抑制布洛芬与蛋白质结合。 ⑵丙磺舒,苯磺唑酮:延迟布洛芬排泄,丙磺舒,苯磺唑酮促进尿酸尿的作用降低。 ⑶口服抗凝血剂:可增加出血的风险。根据完成有关布洛芬不同的研究,其他抗炎药物在这方面的作用尚不能确定。 ⑷口服抗糖尿病的药物:观察不增加降糖药对低血糖的影响。 ⑸利尿剂,抗高血压药物:认为可降低利尿剂和抗高血压药物作用。 ⑹组胺H2-受体拮抗剂:没有临床证据显示布洛芬与西米替丁或雷尼替丁有相互作用。 ⑺地高辛:提高地高辛的血浆浓度。 ⑻苯妥英:提高苯妥英的血浆浓度。 ⑼锂:需要对锂的血浆浓度进行详细对照。 ⑽甲氨蝶呤:增加甲氨蝶呤毒性。 ⑾氯苯氨丁酸:增加氯苯氨丁酸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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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口服: 片剂,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g,一日2次;或者一次0.2g,一日3~4次。 颗粒剂,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一次0.4g,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一般每天剂量不要超过1.2g,或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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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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