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Tetrandrine | ||||||||||||||
其他名称 | 汉防己碱、粉防己碱、金艾康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为针状结晶,熔点217~218℃,不溶于水,溶于乙醚和其他有机溶剂。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I、II、III期及各期煤硅肺(尘肺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心脏有负性肌力作用,负性频率作用及负性传导作用,并降低心肌耗氧量。可延长心肌的不应期和房室传导,可增加心肌血流量。可降低总外周血管阻力,时血压下降,降压时无反射性心率增加,由于后负荷减低,心输出量可增加。其作用机制与地尔硫䓬相似。 | ||||||||||||||
不良反应 | ⑴不良反应较轻、较少。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嗜睡、乏力、恶心、腹部不适,个别患者服后大便次数增加。停药后症状可缓解。 ⑵静脉注射部位可能发生疼痛或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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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患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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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药期间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心电图等。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使口服环孢素A后的最高血药浓度(Cmax)增高。 2.能减轻化疗药物引起的消化道反应与肢体麻木症状,并对化疗引起的血红蛋白与白细胞的损害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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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口服。抗风湿及镇痛:一次20mg~40mg,一日3次。抗肺癌:一次40mg~60mg,一日3次。抗硅肺:一次60mg~100mg,一日3次,服用6天,停药1天,疗程3个月。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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