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Compound Methyl Salicylate | |||||||
其他名称 | 原名:复方水杨酸甲酯、安美露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肩颈疼痛、腰痛、肌肉疼痛、扭伤、拉伤、挫伤、肌肉肿痛、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炎镇痛类药品。水杨酸甲酯为消炎镇痛药,外用或局部涂搽可起消肿、消炎和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有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合成)、麝香草酚有止痛作用。 | |||||||
不良反应 | 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发红、用药部位烧灼感、肿胀、瘙痒、疼痛、脱屑、溃疡、感觉异常等。 | |||||||
禁忌症 | 1.对本品中任—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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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口服。 2.本品不可使用于眼周、粘膜、湿疹、斑疹、伤口以及破损皮肤等处。 3.婴幼儿禁用。3岁以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有挥发性特殊气味,有呼吸道疾病者慎用。 5.未进行老年用药相关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患者是否适用应咨询医师,由医师指导。 6.使用后引起皮肤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时,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使用5~6日后疼痛症状仍未见改善者, 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小心不要让药液流入眼部。万一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洗净。症状严重时,必须看眼科医师。 9.涂搽部位应保持通气性良好。 10.皮肤特别柔弱者, 不可连续涂搽于同一处。 11.为防止变质或误用,不要将本品更换于其他容器中。 12.不要接近烟火。 13.不要使用已过有效期的产品。 14.拧紧盖,避免药液渗漏。 15.避免沾染塑料制品(例如化织、眼镜框、梳子等)、木材(涂料、油漆家俬、床等)、皮革等,以免损坏及留下污迹。 1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2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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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给药说明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毫升含水杨酸甲酯5.0克,薄菏脑5.2克,樟脑(合成)5.2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1克,麝香草酚0.7克,壬酸香蓝酰胺0.01克。 | |||||||
用法与用量 | 只供外用。涂适量于患处,每日2~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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