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复方氨酚那敏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4版,限颗粒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颗粒剂为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适应证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mg。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剂型与规格
颗粒剂 复方 XR05X乙1196 5% 哪儿有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4481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