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Lidocaine | ||||||||||||||||||||||||||||||||||||||||||||||||||||||||
其他名称 | 盐酸利多卡因、赛罗卡因、Lignocaine、XYLOCAINE | ||||||||||||||||||||||||||||||||||||||||||||||||||||||||
基本药物 | 基药((盐酸盐)注射液:2ml:4mg、5ml:0.1g、10ml:0.2g;胶浆剂:10g:0.2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乙);凝胶贴膏支付标准:17.6元(700mg/片);33.9元(5ml:0.175g) | ||||||||||||||||||||||||||||||||||||||||||||||||||||||||
医保备注 | 2023版、注射剂为甲类;吸入剂,凝胶剂,凝胶贴膏,外用液体剂,胶浆剂为乙类;凝胶贴膏和眼用凝胶为协议期谈判药品,凝胶贴膏限带状疱疹患者,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皮肤外用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B | ||||||||||||||||||||||||||||||||||||||||||||||||||||||||
性状 | 常用其盐酸盐,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随后有麻木感。熔点75~79℃。在水或乙醇中易溶,在氯仿中溶解,在乙醚中不溶。4.42%溶液为等渗溶液。其水溶液pH为4.0~5.5。 | ||||||||||||||||||||||||||||||||||||||||||||||||||||||||
贮存条件 | 常温下保存。用于各种眼科手术及眼科检查的表面麻醉。 | ||||||||||||||||||||||||||||||||||||||||||||||||||||||||
适应证 | ⑴用于口咽和气管内表面麻醉;硬膜外阻滞或臂丛、颈丛神经阻滞;亦可用于眼科手术及眼科检查时的表面麻醉。 ⑵室性心律失常:静注适用于因急性心肌梗死、外科手术、洋地黄中毒及心脏导管等所致的急性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在心肺复苏时,可用于改善电除颤的效果。急性心肌梗死时预防性应用的价值不肯定。不宜用于无器质性心脏病的单纯室性早搏; ⑶用于癫痫持续状态用其他抗癫痫药无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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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中效酰胺类局麻药和Ⅰb类抗心律失常药。作为局麻药时,其对外周神经的作用机制与其他局麻药一样。可参阅普鲁卡因。局部麻醉作用较普鲁卡因强,维持时间比它1倍,毒性也相应加大。穿透性、弥散性强。作为抗心律失常药时,可抑制心肌细胞舒张期除极,减低心室肌及心肌传导纤维的自律性及兴奋性,但对心房及窦房结作用很轻。相对地延长有效不应期,降低心室肌兴奋性,提高室颤阈值。治疗剂量不减慢正常心肌的房室传导速度,也不减低心肌收缩力及血压,甚至加快心肌传导纤维的传导速度,减轻单向传导阻滞,从而消除折返性室性心律失常。 ⑵药动学:口服生物利用度低,经肝脏首过效应即锐减。肌注后吸收完全。吸收后迅速分布入心、脑、肾及其他血运丰富的组织,然后分布至脂肪及肌肉组织。表观分布容积约1L/kg,心力衰竭时分布容积减低。蛋白结合率约65%,吸烟者结合率可比不吸烟者高。肌内注射后5~15分钟起效,一次肌内注射200mg后15~20分钟达治疗浓度,持续60~90分钟。静脉注射后立即起效(约45~90秒),持续10~20分钟。治疗血药浓度为1.5~5μg/ml,中毒血药浓度5μg/ml以上。持续静脉滴注3~4小时达稳态血药浓度,急性心肌梗死者需8~10小时。90%经肝脏代谢,代谢物单乙基甘氨酰二甲苯胺(MEGX)及甘氨酰二甲苯胺(GX)具有药理活性,持续静滴24小时以上者,代谢物可产生治疗及中度作用。静注后t1/2α约30分钟以内,t1/2β约1~2小时。Gxt1/2较长约10小时,MEGXt1/2近似原药。本品由肾脏排泄,10%为原药,58%为代谢物(GX)。心衰、肝病患者、老年人及持续静滴24~36小时以上,本品的清除减慢。本品不能被血液透析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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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总的发生率约为6.3%,多数不良反应应与剂量计长时间应用有关。⑴神经:头昏、眩晕、恶心、呕吐、倦怠、说话不清、感觉异常及肌肉震颤、惊厥、神志不清及呼吸抑制,须减药或停药。惊厥时可静注地西泮、短效巴比妥制剂或短效肌肉松弛剂。 ⑵心血管:大剂量可产生严重窦性心动过缓、心脏停搏、严重房室传导阻滞及心肌收缩力减弱,须及时停药,必要时用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或起搏器治疗;血压下降时给予吸氧、纠正酸中毒及升压药;保持气道通畅等及其他复苏措施。 ⑶过敏反应:有红斑皮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表现,应停药,严重者可致呼吸停止,皮肤试验对预测过敏反应价值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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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严重心传导阻滞,包括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室阻滞。 ⑵严重窦房结功能障碍。 ⑶对本品过敏者。 | ||||||||||||||||||||||||||||||||||||||||||||||||||||||||
注意事项 | ⑴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胺类局麻药过敏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但利多卡因与普鲁卡因胺、奎尼丁间尚无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 ⑵已有报道分娩前静脉注射本品,数分钟胎儿血药浓度可达母亲血药浓度的55%~100%。也有报道母亲用药后导致胎儿心动过缓或过速,甚至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新生儿用药可引起中毒,早产儿的t1/2为3.16小时,较正常婴儿长1.8小时。 ⑶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70岁患者剂量应减半。 ⑷对诊断的干扰:肌内注射本品后血清乳酸脱氢酶及碱性磷酸酶升高,故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时因测定同工酶。 ⑸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心肌受损;②肝功能障碍;③老年人;④低血容量及休克;⑤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或室内传导阻滞;⑥肝血流量减低;⑦肾功能障碍;⑧严重窦性心动过缓;⑨预激综合征(可能会加重)。 ⑹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③血清电解质;④血药浓度监测(尤其大量或较长期输注时)。 ⑺除过敏反应外,疗效及不良反应程度与血药浓度相关。 ⑻静脉给药应同时监测心电图,并备有抢救设备;心电图P-R间期延长或QRS波增宽,出现其他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剧者应立即停药。 作为局麻药应用时须注意:①本品吸收快,易发生毒性反应,故应用时勿误入血管。②加入1/20万肾上腺素作神经阻滞可减少毒性作用发生率,延长作用时效。③本品扩散强,毒性与血药浓度相关,一般不宜作浸润麻醉。④静注时可有麻醉样感觉,头晕、眼发黑,若将药物静滴,可使此症状减轻。静注逾量作用于中枢神经,可无先兆的兴奋出现即出现深度的抑制,应慎用。⑤心、肝功能不全者,应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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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β受体阻滞药可以减少肝血流量抑制肝微粒体酶,故合用时可能减低肝脏对本品的清除,不良反应增多加剧。 ⑵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较大剂量利多卡因(按体重5mg/kg以上)可使神经肌肉松弛药的阻滞作用增效。 ⑶与抗惊厥要合用,可增加心肌抑制作用,产生心脏停搏。此外二者合用,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也增加。苯妥英钠及苯巴比妥也可以增快本品的肝脏代谢,从而降低静注后的血药浓度。曾有报道用本品静注再加戊巴比妥静注时,可产生窒息致死。 ⑷与普鲁卡因胺合用时,可产生一过性谵妄及幻觉,但不影响本品的血药浓度。 ⑸异丙肾上腺素,试验证明因增加肝血流量,故本品的总清除率随之增高。 ⑹去甲肾上腺素,实验证明因降低肝血流量,故本品的总清除率下降。 ⑺西咪替丁可减少本品的清除。雷尼替丁无此作用。 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增强本药的神经阻滞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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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谨慎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 | ||||||||||||||||||||||||||||||||||||||||||||||||||||||||
给药说明 | ⑴用量大,注射液中应加肾上腺素,使吸收减慢。 ⑵由于个体间差异大,应先以小量开始,无特殊情况才能给予常用量或足量。 ⑶超量可引起惊厥及心脏骤停。 ⑷药液中若加对羟基苯甲酸酯作为防腐剂,不得用于神经阻滞或椎管内注射。 ⑸巴比妥类药可促进利多卡因代谢,来那个药合用可引起心动过缓,窦性停搏。 ⑹与普鲁卡因胺合用,可产生一过性谵妄及幻觉,但不影响本品血药浓度。 ⑺异丙肾上腺素因增加肝血流量,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升高;去甲肾上腺素因减少肝血流量,可使本品总清除率下降。 ⑻与下列药品有配伍禁忌:苯巴比妥、硫喷妥钠、硝普钠、甘露醇、两性霉素B、氨苄西林、磺胺嘧啶。 ⑼由于药物迅速分布到组织中,达到治疗血药浓度迟缓,为了能较快地得到有效浓度,宜用负荷剂量加静脉维持量,如首次负荷量后5分钟不能达到理想效果,可再用首次量的1/2~1/3。 ⑽长期静滴,遇有心脏或肝脏功能障碍者,应减慢滴注速度,以免超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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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作为局部麻醉药应用:
⑴成人常用量:①骶管阻滞用于分娩镇痛,用量以200mg(1.0%)为限;用于外科止痛可酌增至200~250mg(1.0%~1.5%)。②硬脊膜外阻滞,胸腰段,250mg~300mg(1.5%~2.0%)。③浸润局麻或静注区域阻滞,50~300mg(0.25%~0.5%)。④外周神经阻滞,臂丛(单侧)250~300mg(1.5%);牙科,20~100mg(2.0%);肋间神经(每支),30mg(1.0%),300mg为限;宫颈旁浸润,左右侧各100mg(0.5%~1.0%);椎旁脊神经阻滞(每支),30~50mg(1.0%),300mg为限;阴部神经,左右侧各100mg(0.5%~1.0%)。⑤交感神经节阻滞,颈星状神经50mg(1.0%),腰星状神经50~100mg(1.0%)⑥一次限量,一般不要超过200mg(4.0mg/kg),药液中加用肾上腺素用量可增至300~350mg(6.0mg/kg)。静注区域阻滞,极量4.0mg/kg。 ⑵小儿常用量:随个体而异,一次给药最高总量不得超过4.0~4.5mg/kg,常用0.25%~0.5溶液,特殊情况才用1.0%溶液。 ⑶作为临床检查时外用:①常用胶浆剂:盐酸利多卡因胶浆2%,涂抹于食管、咽喉、气管或尿道等导管的外壁;妇女作阴道检查时可用棉花签蘸5~7ml涂于局部;尿道扩张术或膀胱镜检查时用量200~400mg。②常用外用溶液:盐酸利多卡因外用溶液4%,在作胃镜前直接涂抹或喷雾于咽部或口腔黏膜表面,偶作鼻腔填塞,每次24小时处方不得超过3.0mg/kg,小儿慎用。③常用气雾剂或喷雾剂:盐酸利多卡因气雾剂或喷雾剂2%~4%,供作内镜检查,每次2%10~30ml;4%5~15ml。 作为抗心律失常药应用: ⑴常用量:①肌肉注射现已少用;②静脉注射,按体重1~1.5mg/kg(一般用50~100mg)作为首次负荷量静注2~3分钟,必要时每5分钟后再重复注射1~2次,1小时内最大量不超过300mg;③静脉滴注(一般以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4mg/ml药液滴注或用输液泵给药),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1~4mg速度静滴维持;或以每分钟按体重0.015~0.03mg/kg速度静脉滴注。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量,以每分钟0.5~1mg静滴。 ⑵极量:静脉注射1小时最大负荷量按体重4.5mg/kg(或300mg)。最大维持量为每分钟4mg。 ⑶用于眼科手术麻醉:滴入眼睑内,一次2滴,每2分钟1次,共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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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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