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Sevoflurane | |||||||
其他名称 | 七氟醚、凯特力、Sevoflurane | |||||||
基本药物 | 基药(吸入溶液剂:100ml、120ml、250ml)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吸入用溶液剂和吸入溶液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挥发性液体,沸点58.5℃。蒸气压(25℃)为26.7kPa。对热、强酸稳定,不燃不爆。 | |||||||
贮存条件 | 避光、冷藏、密封(严禁用碱性容器盛放)。 | |||||||
适应证 | 适用于各种手术尤其是小儿、口腔科、门诊手术麻醉领域有独特价值。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①血/气分配系数较低,对呼吸道无刺激性,不燃不爆。②麻醉诱导迅速平稳,维持平稳,麻醉深度易调控,尤适合小儿全麻诱导与维持。③合用肾上腺素不诱发心律失常。④肌松作用大于恩氟烷、异氟烷。⑤对循环影响小。⑥对脑血流量、颅内压的影响与异氟烷相似。⑦麻醉时间<2小时苏醒迅速,麻醉时间>2小时苏醒时间延长。⑧本品不引起过敏反应,对眼黏膜刺激轻微。 ⑵药动学:以2%~4%浓度进行诱导麻醉,以3%维持时,持续吸入10~15分钟血药浓度达稳定,约360μmol/L;停药5分钟后则约为90μmol/L;停药60分钟后约为15μmol/L。血浆消除t1/2呈三相,分别为2.7分钟、9.04分钟、30.7分钟。血/气分配系数为0.63(恩氟烷为1.9,氟烷为3.2)。本品主要经呼气排泄,停止吸入1小时后约40%以原形经呼气排出。本品在体内可被代谢为无机氟由尿排出,按尿中氟量计,其代谢率为2.89%,比恩氟烷(0.96%)高,比氟烷(15.7%)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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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可引起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恶心呕吐,发生率约13%。 ⑵化学性质不稳定与钠石灰作用后可产生5种分解产物,其中P1(三氟甲基乙烯醚)有一定的毒性,故不宜使用钠石灰的全紧闭麻醉。七氟烷在动物模型中产生肾毒性,但临床麻醉中七氟烷的降解产物尚未有引起肝肾功能损害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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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毒性:
前瞻性系列血液检测显示,大型手术后1-2周内患者血清氨基转移酶水平暂时性轻微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水平超出10倍正常值上限值的情况极少见,提示肝毒性严重。七氟烷引起临床明显的急性肝损伤很少见,文献中仅有个别病例报告。肝损伤的标志是,手术后2-21天内血清氨基转移酶水平急剧升高(5-50倍),出现黄疸。碱性磷酸酶和γ-谷氨酰转肽酶水平通常轻微升高。患者出现黄疸前1-2天,常有发热,并可能伴有皮疹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急性肝损伤可呈自限性,4-8周内自愈,但也可能十分严重并引起急性肝衰竭。一个很重要的危险因素是患者先前使用过卤化类麻醉剂,尤其是在使用上述麻醉药后曾罹患氟烷性肝炎或不明原因的发热和皮疹。手术和麻醉后急性肝损伤的鉴别诊断有时比较困难,因为七氟烷诱发的肝炎其临床特征与休克或缺血、脓毒症、药物诱导性肝损伤的其他特异质性表现,以及急性病毒性或疱疹性肝炎相似。 ⑵损伤机制: 七氟烷引起肝毒性的机制据推测可能与氟烷类似,与代谢生成的活性中间产物有关。七氟烷小部分经肝微粒体药酶CYP 2E1代谢生成活性中间物三氟乙酸(TFA),该代谢物可与多种胞浆内蛋白质结合形成具有免疫原性的加合物。TFA加合物可诱导应用七氟烷的患者体内形成抗体,正如氟烷肝中毒那样;这种抗体也可见于一部分处于挥发性麻醉剂环境下的医护人员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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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既往使用卤化麻醉药后发生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禁用。 ⑵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病史者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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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定期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保持湿润。 ⑵肝胆疾患及肾功能低下者慎用。 ⑶本品可引起子宫肌松弛,产科麻醉时慎用。 ⑷气流量1.0L/min以不低于0.5L/min。 ⑸肌营养不良患者慎用,有导致横纹肌溶解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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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可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肌松作用,合用时宜减少后者的用量;CYP2E1诱导药(异烟肼、乙醇)可增加本品代谢。 | |||||||
给药说明 | 须使用七氟烷专用带刻度的蒸发器。本品必须由麻醉医师在使用必要的监测设备的条件下使用,不得把药品交给患者或一般医师应用。 | |||||||
用法与用量 | 吸入:须备有准确精密的蒸发器才能使用,吸入全麻诱导浓度为2%~4%,有到时间8~10分钟,麻醉维持浓度为1.5%~2.5%。全麻诱导如采用肺活量法可设定浓度为8%,意识消失后注射瑞芬太尼1~1.5μg/kg,诱导时间3.5~5.5分钟。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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