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Etomidate | ||||||||||||||
其他名称 | 甲苄咪唑、福尔利、宜妥利、依托利、肤罗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115℃。极易溶于水、乙醇、甲醇及丙二醇;易溶于氯仿;难溶于丙酮;不溶于醚。 | ||||||||||||||
贮存条件 | 避光,2℃-25℃密闭保存,避免冰冻。 | ||||||||||||||
适应证 | 静脉全麻诱导药或麻醉辅助药。目前主张用于麻醉诱导,适用于对其他静脉麻醉药过敏或新功能受损的病人。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依托咪酯为短效催眠药,具有类似GABA样作用,与巴比妥类药不同,此药在催眠作用开始时导致新皮层睡眠,降低皮质下抑制。动物研究证明依托咪酯的作用有部分可通过对脑干网系统的抑制和激活作用。此药对心血管和呼吸系统影响小,单次静注量大可引起短期呼吸暂停,无组胺释放,可降低颅内压和眼内压。本品可抑制皮质醇合成,诱导量静注按体重0.3mg/kg,依托咪酯可降低血浆皮质激素浓度,且可持续6~8小时,使肾上腺皮质对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失去正常反应。 ⑵药动学:静注后作用迅速,通常在1分钟以内。保持催眠最低血浆浓度一般应在0.23μg/ml以上,单次注药,血药浓度在30分钟内迅速降低。蛋白结合率高(76%),t1/2β约3小时。主要在肝内降解,最初30分钟降解最快,其后较慢。代谢的主要产物为依托咪酯的水解物R-(+)-1-(1-苯乙基)-1H-咪唑-5-羧酸,约占尿排泄物的80%。注射后第1天(在24小时内)约75%由肾排出,一般无明显积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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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应用依托咪酯术后恶心呕吐常见,注药后不自主的肌肉活动发生率可达32%(22、7%~63%;注射部位疼痛可达20%(1.2%~42%),但若在肘部较大静脉内注射或用乳剂可发生率较低。 ⑵诱导时,可有肌阵挛,严重者类似抽搐,有时肌张力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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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有报道依托咪酯具有潜在性卟啉生成作用,故不能用于卟啉病病人。 ⑵不明原因的癫痫、子痫者。 ⑶禁用于重症监护病房的病人镇静。 ⑷10岁以下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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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本品不宜稀释使用。 ⑵中毒性休克、多发性创伤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者,应同时给予适量氢化可的松。 ⑶本品不具止痛作用,如果用于短期麻醉,强止痛剂如芬太尼须在本品使用之前或同时给药。 ⑷依托咪酯可阻碍肾上腺皮质产生可的松和其他皮质激素,引起暂时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术后或危重病人长期应用此药需补充肾皮质激素。 ⑸孕妇慎用本品。在妇女哺乳期使用时,则应中止哺乳。 ⑹10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应用。10岁以下儿童按医嘱用药。6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和婴幼儿不宜使用。 ⑺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⑻在大剂量使用依托咪酯时,偶然会出现呼吸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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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如将本品作为氟烷的诱导麻醉药,宜将氟烷的用量减少。 ⑵本品合用芬太尼可增加恶心、呕吐的发生率。 ⑶当与麻醉药镇痛药合用时,可出现不自主的肌肉强直或痉挛,但地西泮可减少其发生。 ⑷精神抑制药阿片类、镇静剂及酒精可增加依托咪酯的催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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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依托咪酯乳状注射液不能与其它注射液混合使用,也不能和其它注射液经同一管路同时给药。 | ||||||||||||||
给药说明 | ⑴作用时效短,对呼吸和心血管系统影响小,可用于休克或创伤患者的全麻诱导。 ⑵容易发生恶心、呕吐的患者尽量不用此药。 ⑶本品仅作静脉内给药,剂量应个体化。注射前静脉给利多卡因可减轻注射疼痛。 ⑷在麻醉诱导前先给予小剂量的依托咪酯可以减轻肌阵挛,或先用苯二氮䓬类或阿片类药物也可减轻肌阵挛。 ⑸本药可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某些术后或危重患者用药后可补充肾上腺皮质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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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仅作静脉内注射给药,剂量必须个体化。用作静脉全麻诱导,成人按体重静注0.3mg/kg(范围0.2~0.6mg),于30~60秒内注完。术前给以镇静药,或在全麻诱导前1~2分钟静注芬太尼0.1mg,依托咪酯需要量可酌减。10岁以上小儿用量可参照成人。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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